關于開展光伏扶貧電站驗收評估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發展改革局、扶貧工作局(辦):
根據《廣東省能源局 廣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光伏扶貧電站驗收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能新能〔2020〕36號)要求,現將我市光伏扶貧電站驗收評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驗收評估對象
已錄入全國光伏扶貧信息管理系統并進行省級公示的108個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附件1)。
二、驗收評估方式
以縣(區)為單位進行資料審核驗收和現場核查驗收。驗收評估工作由市、縣、鎮村逐級實施開展。
(一)鎮村按照附件2要求自行查驗。
(二)縣(區)發展改革局和扶貧工作局負責指導,督促鎮、村進行自查自驗,并對本縣區內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進行100%全覆蓋驗收評估。
(三)市發展改革局、扶貧工作局、河源供電局聯合組成核查驗收工作組,按照不低于20%進行核查驗收。
三、驗收評估內容
光伏扶貧電站驗收評估主要包括:(1)電站基本情況。主要包括項目備案情況、實際建設規模、并網時間、正常情況下年均發電量。(2)建設資金。主要包括建設資金總額及投入扶貧資金總額。(3)建設質量。電站建設應符合國家相關規程規范和技術要求。(4)運行維護。主要包括運維主體及運維情況。(5)收益分配。收益分配須滿足《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管理辦法》(國開辦〔2017〕61號)和《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切實做好光伏扶貧促進增收工作的通知》(國開辦司發〔2020〕3號)等相關規定,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分配辦法。(6)群眾滿意度。光伏扶貧項目的幫扶對象對扶貧效果的滿意程度。
四、驗收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鎮村自查和縣級驗收評估
1.鎮村自查、自驗,形成單體項目自查自評報告并填寫附件3,連同相關證明材料報送至縣(區)發展改革局和扶貧工作局。
2.縣(區)發展改革局和扶貧工作局(辦)對本縣(區)所有項目進行驗收評估,編寫縣級驗收評估報告,并匯總填寫附件3、5,連同相關證明材料于5月26日前報送至市發改局和扶貧工作局。
(二)市級核查。核查驗收工作組將于5月18日開展驗收評估,編制市級驗收評估報告,并匯總填寫附件3、5,連同相關證明材料于6月5日前一并報送至省能源局和省扶貧辦。
五、驗收標準
村級扶貧電站驗收以電站質量建設達標、運行正常運行,可實現扶貧效益為標準方可通過驗收。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均不得通過驗收:
(一)提供虛假資料等騙取國家補貼和財政資金的。
(二)存在重大工程建設質量問題的。
(三)項目分配收益嚴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
(四)其他違反國家法律及相關政策的情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嚴密組織
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嚴密組織,密切配合,扎實推進。縣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嚴格按照驗收評估方案要求開展驗收評估。市對各縣區驗收評估組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抽查,對驗收評估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
(二)堅持標準,落實整改
驗收評估工作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不折不扣落實相關政策。要認真核對相關數據資料,深入現場開展核驗,對發現問題的要及時列入整改臺賬,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員,能夠現場整改的要現場整改,不能現場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并做好復查。
(三)嚴格紀律,嚴肅追責
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遵守廉政紀律要求,輕車簡從,不搞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嚴禁違規接受吃請、收受禮品。參與驗收評估工作的各部門、各單位及企業應對提供的數據材料、形成的結論負責,對于驗收工作中走過場、弄虛作假、瞞報驗收情況或其他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行為,一經發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對不能通過驗收的工程,各縣區要進行通報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驗收過程中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做好場所消毒和個人防護工作,嚴格控制人員規模。
附件:1.已錄入全國光伏扶貧信息管理系統并進行省級公示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表
2.光伏扶貧電站驗收評估報告資料參閱清單
3.光伏扶貧電站驗收情況表
4.XX縣(區)村級電站驗收評估總體情況統計表
5.河源市開展光伏扶貧電站驗收評估工作組名單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扶貧工作局
2020年5月11日
(市發展改革局聯系人:溫燦章,電話:3186115,郵箱:hyfgjc@163.com;市扶貧工作局聯系人:謝保先, 電話:3881797)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