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財政局關于授予市直機關工委等10個單位“節約型機關”稱號的決定
河發改能源〔2021〕98號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河源市財政局關于授予市直機關工委等10個單位
“節約型機關”稱號的決定
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廣東省能源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方案>的通知》(粵能新能〔2020〕62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我市各市直機關單位積極參與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認真落實節能管理制度,節能設施改造力度不斷加大,節能成果日漸顯現。其中,市直機關工委等10個單位成功創建為節約型機關。為鼓勵先進,推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深入開展,經研究決定,授予市直機關工委等10個單位“節約型機關”稱號(具體名單詳見附件)。希望獲得稱號的單位再接再厲,持續推進節約能源資源工作。其他機關單位要認真學習先進單位的好經驗、好做法,積極抓好本單位節能工作落實,充分發揮市直機關單位在節約能源資源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引導推動我市節約型社會建設。
附件:2020年度節約型機關市直單位名單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財政局
2021年4月9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