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財政局 河源市水務局 河源市農業農村局轉發《廣東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驗收辦法》的通知
河發改價格函〔2021〕316號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河源市財政局 河源市水務局 河源市農業農村局轉發《廣東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驗收辦法》的通知
各縣(區)發展改革局、財政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江東新區發展財政局、農林水務局:
現將《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水利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驗收辦法〉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21〕1716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各縣(區)務必高度重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強化各項改革措施落實。要對照驗收工作要求進一步查漏補缺,完善相關臺賬資料,高質量做好改革驗收迎檢工作。
河源市水務局 河源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9月15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