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能源函〔2022〕525號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中國石化銷售股份
有限公司廣東河源明珠加油站等2座
加油站改建規劃確認的復函
源城區發展和改革局、紫金縣發展和改革局:
來文《關于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河源明珠加油站申請改建加油站規劃確認的請示》(源發改〔2022〕128號)、《關于申請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河源(紫金)中心加油站改建規劃確認的請示》(源發改〔2022〕97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河源明珠加油站等2家加油站企業在原址基礎上改建(詳見附件)。
二、請你們收回上述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加油站臨時停止油品經營活動,并通知加油站業主憑本規劃確認文件到有關單位辦理建設等相關手續。加油站改建期間,督促企業嚴格按申報項目內容進行改建,不得擅自建設與申報內容不相符的設施和設備;要求企業必須按相關規程施工,做好防護措施,嚴禁邊施工邊營業行為,確保安全。加油站改建竣工后,你局要依據自然資源、住建消防、應急管理、生態環境、氣象、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有關證明進行復核,憑有關材料報我局后,重新領回
《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方可營業。
三、本規劃確認文件有效期三個月。規劃確認文件原則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確需延期,應在文件到期前兩個月向我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改建項目如需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加油站業主需在有效期內取得建設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之前,不得開工建設。
專此函復。
附件:原址改建加油站規劃確認表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1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附件
— 1 —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