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體改函〔2025〕171號
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各有關單位,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中標人: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工作部署,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簽訂效率和透明度,強化社會監督,現就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合同信息公開,鼓勵中標合同線上簽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合同信息公開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等工程建設項目的中標合同,均應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合同信息公開。合同信息公開應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標段名稱、合同名稱、招標人名稱、中標人名稱、合同期限、合同簽署時間、合同金額、合同主要內容、其他依法應當載明的內容等。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內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二)中標合同線上簽訂范圍
鼓勵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工程建設項目,尤其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積極采用線上方式簽訂中標合同。對于使用財政性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優先推行中標合同線上簽訂。
二、職責分工
各招標人(項目單位)是合同信息公開的第一責任主體,負責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地公開合同信息。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綜合協調與督促指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等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指導本行業、本領域項目的合同信息公開工作。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提供合同信息發布的技術平臺支持和服務保障,做好合同信息公開和線上簽訂數據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報送工作。
三、實施要求
(一)規范合同信息公開流程。招標人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過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合同訂立及履約”專欄向社會主動公開合同信息。合同信息應真實、準確、完整,不得隱瞞或篡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若發現合同存在問題應及時通知招標人進行整改。
(二)規范中標合同線上簽訂。各相關部門應積極引導招標人、中標人使用統一的電子合同簽訂平臺進行中標合同簽訂。電子合同簽訂平臺應具備身份認證、電子簽章、合同存證等功能,確保合同簽訂過程安全、可靠、可追溯。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中標人可通過電子合同簽訂平臺與招標人完成合同簽訂。線上簽訂的中標合同與紙質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層級提示機制,定期對工程建設項目合同信息公開情況進行檢查。針對工程建設項目中標通知書發布20日內未公開合同信息的,由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送提示并抄送監管部門,25日內仍未公開合同信息的,由行業監管部門發送提醒函。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相關部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廣泛開展政策宣傳解讀,通過培訓、宣講、操作指南等多種形式,向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市場主體普及合同信息公開和線上簽訂的政策要求、操作流程及優勢,提高社會認知度和參與積極性。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河源市交通運輸局 河源市水務局
河源市農業農村局 河源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