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核準〔2021〕1號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河源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核準的批復
河源市康源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報來河源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核準信息表、《項目申請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更好地處置我市醫療廢物,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河源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項目代碼為:2101-441600-04-01-108025)。
河源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須按照特許經營有關規定對此項目實施運作管理。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河源市源城區源西街道西環路西面麻石坑內柑子尾地段,東至新塘村鐵爐小組山林山脊,南至新塘村角子小組水田,西至長垅坑口新塘村角子小組水田,北至蓬萊墓園界。
三、項目總用地面積1506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5295.82平方米,其中計容建筑面積4900.82平方米,包括綜合樓建筑面積981.32平方米,值班控制室建筑面積84平方米,應急池雨水收集建筑面積73.5平方米,污水處理系統建筑面積200平方米,高溫處理建筑面積1160平方米,焚燒車間建筑面積1400平方米,醫療廢物存放庫洗箱間建筑面積360平方米,修機間倉庫建筑面積546平方米,配電房建筑面積96平方米;不計容建筑面積395平方米,包括應急池雨水收集地下面積195平方米,污水處理系統地下面積200平方米。項目建成后日處理量20噸。
四、項目總投資為8646.98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為3146.98萬元,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36.4%。
五、請項目單位按照環保和資源利用等方面的規定要求建設項目。
六、項目建設招標和核準意見見附件。
七、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41600202100001號)、《中標通知書》(蕾招標[2020]241號)、《河源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特許經營協議》(2020年12月)、《關于報送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函》(河環函[2020]84號)。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九、請河源市康源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河源市康源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2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