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節審〔2021〕9號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金砂再生資源(廣東)有限公司機制砂石生產建設項目節能報告的審查意見
紫金縣發展和改革局:
報來《關于請求審查批準金砂再生資源(廣東)有限公司機制砂石生產建設項目固定資產節能報告的請示》(紫發改字[2021]37號),以及《金砂再生資源(廣東)有限公司機制砂石生產建設項目節能報告》、《金砂再生資源(廣東)有限公司機制砂石生產建設項目節能評審報告》、《關于做好金砂再生資源(廣東)有限公司機制砂石生產建設項目節能工作的承諾書》、《紫金縣砂石加工項目準入申請表》、《金砂再生資源(廣東)有限公司機制砂石生產建設項目投資協議書》等材料收悉。根據《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分類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實施方案》(粵府〔2018〕127號)的相關要求,我局對上述材料進行了程序性審查,審查意見如下:
一、金砂再生資源(廣東)有限公司組織編制的金砂再生資源(廣東)有限公司機制砂石生產建設項目節能報告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編制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報告編制指南》(2018年本)有關規范要求,做出的節能承諾符合相關要求,原則同意本項目節能報告。
二、根據金砂再生資源(廣東)有限公司的節能報告及書面承諾,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項目總占地面積28000平方米,其中,原料堆場和成品堆場分別占地13000平方米和100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8000平方米,主要建設臨時辦公用房及電房等配套設施。主要產品有機制砂、碎石。建成后預計年產機制砂80萬噸、碎石80萬噸。主要設備:破碎機、分篩機、洗砂機、脫水機、環保設施、貯水容器等。項目耗能量和主要能效指標:項目建成投產后,年綜合能耗1673.43噸標準煤(當前量),其中年電力消耗量1181.05萬千瓦時;年液化石油氣消耗量3150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148.6噸。
三、請金砂再生資源(廣東)有限公司嚴格按照行業標準及規范落實節能報告各項節能措施,優先選用能效標準領先的產品和設備,將能效指標作為重要的技術指標列入設備招標文件和采購合同,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藝及設備。并根據《能源管理體系要求》(GB/T23331-2012)、《工業企業能源管理導則》(GB/T15587-2008)、《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 17167)等規范,健全能源管理體系,配備能源計量器具,建立能源技量管理體系。
四、本審查意見是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驗收和運維管理的重要依據。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請金砂再生資源(廣東)有限公司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編制的《固定資產投資節能驗收工作指南》(2018年本)自行組織節能驗收并將節能驗收報告報備我局。
五、請金砂再生資源(廣東)有限公司按照節能承諾切實做好相關工作,我局將視情對項目組織現場抽查,核查項目節能報告內容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并視情依據《節能監察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6年第33號令),對項目組織開展節能監察。如發現未履行節能審查意見,并視情將相關失信行為通過“信用廣東網”等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依法向社會公開。
六、本審查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兩年內有效。如需延期或變更,請按照《廣東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粵發改資環〔2018〕268號)等規定執行。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5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