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投審〔2021〕38號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河源市公安監管中心建設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河源市公安局:
報來《關于商請批準河源市公安監管中心建設項目建議書的函》(河公函字[2021]293號)及有關資料收悉,經市政府同意,現函復如下:
一、為解決我市監管場所超容羈押問題,同意建設河源市公安監管中心建設項目(投資項目統一代碼:2112-441600-04-01-717651)。項目位于河源市東源縣仙塘鎮徐洞村。
二、項目總用地面積11.48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8926平方米,其中:看守所(含武警中隊)44545平方米,拘留所6417平方米,戒毒所9732平方米,監管醫院7500平方米,辦案中心732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看守所(含武警中隊)、拘留所、戒毒所、監管醫院、辦案中心土建和安裝工程,場地三通一平,購置設施設備及其他附屬設施。
三、項目估算總投資69200.00萬元,其中:工程費用58101.00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3661.00萬元、預備費6291.00萬元、用地費用(含五通一平費用)1147.00萬元。項目所需建設資金由上級和市財政統籌安排解決。
四、項目批復的相關文件:《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七屆163次常務會議)、《河源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市公安監管中心建設項目規劃意見的復函》(河自然資函[2021]454號)、《關于河源市公安監管中心建設想資金來源說明的函》(河財行函[2021]43號)。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3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