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公安廳關于機動車駕駛人考場管理的規定》(粵公規〔2021〕2號)相關要求,我局制定了《河源市2021年-2025年機動車駕駛人考場建設使用規劃》,經向社會征求意見和商函河源市交通運輸局并報省公安廳批復同意,現向社會發布。
特此通告。
河源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1日
河源市2021年-2025年機動車駕駛人考場建設使用規劃
為深入推進本地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制度改革,規范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場地和管理工作,根據《廣東省公安廳關于機動車駕駛人考場管理的規定》(粵公規〔2021〕2號)和省公安廳《關于河源市2021年-2025年機動車駕駛人考場建設使用規劃的批復》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建設規劃及說明
(一)源城區人口約70萬,規劃建設1個小型汽車駕駛人全科目考場。目前已建設1個小型汽車駕駛人全科目考場,不再規劃建設。
(二)江東新區人口約15萬,規劃建設1個小型汽車駕駛人全科目考場,1個大中型客貨車(A1、B2)駕駛人考場,1個小型汽車駕駛人科目二考場。目前已建設1個小型汽車駕駛人全科目考場,1個大中型客貨車(A1、B2)駕駛人考場,1個小型汽車駕駛人科目二考場,不再規劃建設。
(三)東源縣人口約35萬,根據省公安廳《關于河源市2021年-2025年機動車駕駛人考場建設使用規劃的批復》精神,為解決重型牽引掛車(A2)駕駛證報考難的問題,在東源縣新建1個重型牽引掛車(A2)駕駛人全科目考場。
(四)紫金縣人口約45萬,規劃建設1個小型汽車駕駛人全科目考場。紫金縣轄區面積大,考試需求較大,在紫金縣規劃建設1個小型汽車駕駛人全科目考場。
(五)龍川縣人口約60萬,規劃建設1個小型汽車駕駛人全科目考場。目前已建設1個小型汽車駕駛人全科目考場,不再規劃建設。
(六)連平縣人口約30萬,規劃建設1個小型汽車駕駛人全科目考場。目前已建設1個小型汽車駕駛人全科目考場,不再規劃建設。
(七)和平縣人口約35萬,靠近連平、龍川縣考場(全縣在現有考場的100公里服務半徑以內),不再規劃建設。
二、建設原則
(一)根據本地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實際需求的變化,逐步推進縣級機動車駕駛人考場規劃建設工作。
(二)對在用考場不能滿足本地機動車駕駛人考試需求,并存在考場資源、考能缺口的,經報省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后,調整規劃。
本規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