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行為,根據《廣東省見義勇為獎勵和保障條例》,我委在河源市人民政府網政務信息公開欄目公示蔡志業、陳志能見義勇為行為確定情況,其內容如下:
蔡志業,男,漢族,退伍軍人,1990年4月出生,戶籍地址:廣東省河源市源城區,2012年受聘為河源市公安局巡警支隊輔警,2020年9月轉任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高新區派出所輔警。2024年1月16日10時許,高新區派出所民警賴某帶領蔡志業等輔警駕駛警車到高新區利群住宿出租屋,按照行動計劃對嫌疑人趙某昌實施抓捕。抓捕過程中,趙某昌拒不配合民警執行公務,并拿出事先藏匿的刀具對抓捕民輔警行兇。蔡志業聽到打斗聲音后,從樓下手持盾牌趕上前與趙某昌英勇搏斗,并使用盾牌壓制住趙某昌,但被趙某昌繞過盾牌多次捅刺。蔡志業在受傷后仍堅持壓制趙某昌,配合其他同事成功將趙某昌抓獲。2024年1月16日21時40分,蔡志業因傷勢過重,經全力搶救無效不幸犧牲。
陳志能,男,漢族,1995年4月出生,戶籍地址:廣東省梅州市大埔縣,在廣東省河源市連平縣忠信鎮家具廠工作,兼職美團外賣騎手。2024年2月28日2時許,陳志能路過連平縣忠信鎮某零食店附近,看到一棟居民房4樓發生火災。由于時值深夜,周邊居民都在熟睡中,沒人發現著火,陳志能擔心有群眾受困,立即報警,并且不顧自身安危,迅速上樓進行滅火。經過一番撲救,現場火勢被迅速撲滅,有效保護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經公示,在確認蔡志業、陳志能見義勇為行為公示期間(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8日),我委未收到相關異議,現決定對蔡志業、陳志能見義勇為行為予以確認。
河源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4年6月24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