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行為,根據《河源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和《河源市見義勇為專項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標準,經河源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審議,擬對甘景華因救援他人而溺水犧牲的行為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現對其事跡予以公示。
甘景華,男,漢族,2008年8月出生,共青團員,戶籍地址:廣東省紫金縣紫城鎮城東居委會長塘村,犧牲前系紫金縣紫金中學實驗學校初三學生。
2024年3月16日上午7時30分許,甘景華與同學彭某某、鐘某某、鄧某某、鐘某等人到紫金縣紫城鎮仙湖村河邊釣魚。8時45分許,彭某某不慎跌入3米多深的河中,因不會游泳,彭某某在水中不斷掙扎且逐漸遠離岸邊,隨時有沉入水底的危險。見此情形,甘景華立即跳入河中實施救援,由于無力量優勢且未受過專業培訓,在甘景華移動彭某近岸時,甘景華力竭沉入水底。在其他同學的救援下,彭某某成功獲救,甘景華不幸溺水犧牲。
本次公示自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30日止,共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請廣大群眾進行監督評議。如有意見,請在規定時間內,以電話、信函等形式實名向河源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反映。聯系電話:0762-3335947,地址:河源市源城區凱豐路4號(河源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305室),郵政編碼:517000。
河源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4年9月23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