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教〔2019〕65號
河源市教育局關于評選市直教育系統2019年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和先進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市直各學校:
為慶祝第35個教師節,進一步激勵我市教育系統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獻身教育事業,弘揚人民教師的高尚師德,努力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社會風尚,經研究,市教育局決定于今年教師節期間表彰市直教育系統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和先進教育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在市直學校從事教育教學、教學研究、管理服務工作成績突出的在崗專任教師、班主任和教育工作者。
二、評選條件
基本條件: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政治立場堅定、師德高尚,模范履行崗位職責,充分展現新時期人民教師和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得到學校和社會的良好評價,得到教師、學生、家長的贊許。在市直學校任教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無違法違紀問題。近5年來接受過市級以上(含市級)表彰的,原則上不參加評選。如確有新的突出貢獻,可推薦參加評選,但要從嚴掌握。
(一)優秀教師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立德樹人,為人師表,在師生中有較高的威信。
2.堅守教育教學一線(學校行政人員須兼課),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達到正常周課時量。能高質量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努力推進教育創新,在新課程改革實踐中積極探索適應新課程理念的教學模式,課堂教學效果良好,業績突出,本學年內因教學業績受校級以上通報表揚。
3.積極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教書育人,敬業愛生,成為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教學調查滿意度排同年級教師前列。
4.按照學校工作要求完成匯報課、公開課、示范課等教研工作,積極參加各類研訓活動,在教育教學研究等方面成果突出。
(二)優秀班主任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教育思想端正,關心愛護每個學生,所帶班集體是奮發向上、團結友愛的集體,有良好的班風、學風,學生有明顯進步,素質得到全面提高。
2.尊重學生,注重品德教育,積極參與學生管理。所帶班的學生沒有受學校處留校察看以上處分,學生自覺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3.依據學校校規校紀建立班規,認真進行學生思想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善于總結班主任工作經驗,在教書育人和管理育人方面成績顯著。
4.熱愛班主任工作,自覺進行思想修養、具有高尚的品德和情操,善于學習并運用教育學、心理學有關理論指導班集體建設和班級管理工作,尊重家長,愛護學生,不歧視學困生,努力轉化后進學生,并取得明顯成效,在學生、家長和其他教師中有較高威信。
5.從事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且現任班主任。
(三)先進教育工作者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信念堅定,品德高尚,模范履行崗位職責,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堅持改革創新,勤政廉政,與時俱進,不斷探索新形勢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有開拓創新精神。
3.工作作風優良,工作業績顯著,廉潔奉公、依法治校,作風民主、辦事公道,愛崗敬業、團結群眾,在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等方面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規律,忠于職守,在學校建設、管理、服務、發展等方面成績突出。
(四)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評選
1.對學生實行有償家教、有償補課的;
2.私自在外校、私人辦的補習班兼課、兼職的;
3.組織學生征訂教輔材料受到處分的;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5.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并在處分期內的;
6.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調查的。
三、評選名額
評選表彰市直教育系統優秀教師50名,優秀班主任30名,先進教育工作者10名(推薦名額分配表見附件1)。市直教育系統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采用等額推薦方式,先進教育工作者采用差額推薦方式。
四、報送材料
為提高評選推薦工作效率,保證評選工作的順利進行,請各校于2019年7月26日(未在規定時間內報送材料的單位視為自動放棄)前將紙質和電子版材料送達市教育局人事科。(聯系人:歐陽曉,聯系電話:3297399,電子郵箱:hyjyrsk@126.com)。
紙質材料報送要求:
(一)市直教育系統2019年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先進教育工作者)推薦名冊(見附件2,用Excel格式制作,一式1份)。
(二)市直教育系統2019年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先進教育工作者)審批表(見附件3,用A4紙規格正反面打印,一般不另附頁,不調整頁面格式,一式2份)。
(三)以學校為單位公示的原件,一式1份。
(四)以學校為單位簽訂的材料審核承諾書,一式1份。
有關表格均可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部門集約”——“河源市教育局”——通知公告欄中下載。
五、工作要求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民主原則,市直各學校要向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廣泛宣傳評選條件和有關規定,充分發動廣大教職工參與,公正推薦,民主評選,嚴格考核,保證推薦評選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對推薦的人選要在其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程序上報。
(二)市直各學校要以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和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實事求是、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統籌考慮不同層次人員,要向參加支教教師傾斜。推薦的先進個人要事跡突出,確保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加強監督,嚴肅評選工作紀律。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單位和個人,經查實后撤銷其評選資格。對在評選表彰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收受賄賂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附件:1.市直教育系統2019年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和先進教育工作者推薦名額分配表
2.市直教育系統2019年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先進教育工作者)推薦名冊
3.市直教育系統2019年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先進教育工作者)審批表
4.材料審核承諾書
河源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4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