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林業局關于公布陸生野生動物保護舉報及收容救護電話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野生動物收容救護管理辦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切實加強我市鳥類等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嚴厲打擊涉鳥類等陸生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收容救護陸生野生動物,現向社會統一公布河源市及各縣(區)陸生野生動物保護舉報及收容救護電話。
河源市轄區廣大人民群眾如發現以下情況,請及時撥打相應區域的電話進行舉報或尋求收容救護:
1.非法獵捕、殺害鳥類等陸生野生動物;
2.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鳥類等陸生野生動物;
3.受傷、受困、病弱、迷途需要救助的鳥類等陸生野生動物;
4.破壞鳥類等陸生野生動物棲息地、遷徙通道的行為;
5.其他違反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
河源市陸生野生動物保護舉報及收容救護聯系方式一覽表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共同監督,為保護我市鳥類等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安全貢獻力量。
河源市林業局
2025年10月11日
來源丨河源市林業局 編輯丨黃永聰 二審丨董偉偉 三審丨趙鋒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