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政部《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關于探索建立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要求,我局決定遴選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2025年度全市性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河源市2025年度全市性社會組織等級評估;
(二)業主單位:河源市民政局;
(三)項目預算:3萬元以內;
(四)項目周期:購買服務合同簽訂后2個月內。
二、項目內容
接受河源市民政局委托,通過組建項目團隊、政策宣傳、咨詢輔導、現場評審等環節,組織完成河源市2025年度全市性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包含:組建評估組;組織參評單位開展集中培訓,解讀評估標準;指導參評單位對照指標自評,形成自評材料;開展集中評審,針對自評材料進行核查,分析研判后提出評審意見;到參評單位辦公場所進行實地核查評估,對參評單位服務對象進行社會評價訪談調查;組織專家作出第三方初評意見,形成具有實際參考意義的評估報告,提交評估委員會審定;參與評估委員會評審會議,對初評結論進行專家答疑;評估14家社會組織(因參評社會組織退出的除外),其中費用包含專家費、會議費、印刷費、交通費、通訊費、牌匾和證書制作費等,實行包干使用。
三、承接單位條件
(一)在市級以上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社會組織,登記證書在有效期內;
(二)成立3年以上的社會組織,無違法違規行為;
(三)具備獨立銀行賬戶,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具有獨立的財務管理、財務核算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四)熟悉社會組織工作相關政策法規,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能力。承接過社會組織評估項目的優先;
(五)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名單;
(六)未被登記機關列入活動異常名錄的社會組織;
(七)未參與當年度社會組織等級評估的社會組織。
四、申報資料
(一)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應提交原件核對);
(二)《河源市民政局購買服務承接報名表》(附件1)、《河源市民政局購買社會組織評估項目承接申請書》(附件2)、《報價書》(附件3);
(三)申請承接單位資質要求有關證明材料。內容包括:申請單位近3年的工作情況(包含組織能力和主要工作經驗說明),財務審計情況,繳納稅收、社會保險費情況,民政部門發布的年檢年報結論公告截圖,“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結果截圖等。
五、遴選辦法
采取公開報名、公平競爭的方式,按照最接近有效投標報價(3家及以上)算術平均值確定承接單位。
六、申報時間和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17:00前,社會組織根據本公告有關承接單位應具備的條件,認為符合承接主體條件的,可以向河源市民政局提出書面承接申請。申報資料真實有效,各項材料每頁加蓋公章,密封遞交至河源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不予受理。
聯系人:羅長青;聯系電話:0762—3238891
聯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區永和路商務小區河源市民政局510室
河源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5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