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農事用火安全告知書
春季,是萬物復蘇的季節,也是火災多發季節。為防止農事活動中用火不當引發火災,現向大家發出農事用火安全告知書。
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露天焚燒生活垃圾、秸稈及雜草等。
二、野外農事用火地點必須遠離林緣,須開設寬度足夠的防火隔離帶。
三、密切留意天氣狀況,在高火險期或三級風以上的天氣不點燒。
四、非必要不用火,要用火則預先準備好必要的滅火物資和撲火工具。
五、農事用火現場要全過程專人值守,用火后徹底消除余火,做到“三無”(無煙、無火、無氣)。
六、及時清理田間地頭、溝渠路邊的作物秸稈和廢舊地膜,廢舊農膜、塑料等可回收垃圾,集中交售回收站點。
七、加強農作物秸稈還田和飼料化利用,變廢為寶,減少長期集中堆放,嚴防火災隱患。
八、在林緣區從事農事活動時更要高度注意,不吸煙,不用火,不帶火種入林,特別要增強老人和小孩防火意識。
九、清明祭祀加強自我約束,文明有序錯峰進行,掃墓前要清理墓地四周枯死樹木枝葉及雜草,形成安全隔離地帶,設置焚燒桶等安全措施,嚴防上墳燒紙引發火災。
十、對于因農事用火不當引發火災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火災似猛虎,防患于未然。請大家切實增強防火意識,堅決杜絕因農事用火引發火災,共同守護綠水青山和美麗家園。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