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農業農村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東新區農林水務局、江東新區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農業農村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農農函〔2024〕1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23年度鄉村工匠專業人才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河源市內涉農非公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專業戶、農場個體工商戶中,熟練掌握技術技能,在基層一線從事農業技術推廣、農產品經營、種植養殖、建筑施工、農村電商、傳統技藝等工作;在河源市內非公有制事業單位從事烹飪、家政服務等相關工作,為農村經濟發展作出積極貢獻的人員。
已享受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服務地點不在基層一線的省屬非公非盈利組織人員不得申報參加鄉村工匠職稱評審。
已在其他系列取得職稱,跨系列申報鄉村工匠人員,按《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第五章第四十一條規定執行,且須提供涉農非公基層一線范圍的業績材料。
二、申報材料受理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3月31日18:00,逾期系統將關閉提交功能,不得補報。紙質申報材料受理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3月31日。
三、職稱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時段的計算
(一)對于2021年度及此后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時間為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二)對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9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三)對于通過考試和認定取得職稱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考試和認定通過之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四、申報條件
(一)職稱評審條件執行《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業農村專業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號)、《廣東省鄉村工匠民間美術專業類別專業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2023年修訂版)等專業類別鄉村工匠職稱評價標準條件。
(二)在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技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五、申報流程及材料
(一)網上申報
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及所從事的工作,對照省的職稱政策及鄉村工匠職稱評價標準條件,通過“廣東省鄉村工匠專業人才管理系統”(http://yzb.joinken.cn/xcgj)進行注冊并完成線上申報。
(二)紙質申報
除網上申報外,申報人須同步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下載表格后已經填寫好的內容不允許重新編輯和修改,必須保證網上系統與紙質材料的內容一致。申報材料除《廣東省鄉村工匠職稱評審表》外,其他材料不予退還,評審結束三年后集中銷毀,請申報人做好備份。申報人在報送紙質材料時,如電子材料尚未提交評委會,紙質申報材料不予受理。同時,為確保職稱評審材料真實有效,由申報人填報誠信承諾書(附件5),經用人單位確認蓋章后,與紙質申報材料一并提交。
(三)申報材料要求
1.材料具體填報要求詳見《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申報材料清單及相關要求》(見附件3)。
2.申報人須在系統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大一寸電子證照片,照片背景顏色應為紅底或藍底,照片為jpg格式,大小在100K以內,像素不小于128*180。相片用于制作職稱電子證書。
3.在職在崗證明。申報人員在提交申報材料時,原則上須提交在現工作單位繳交連續半年以上社保憑證原件,如無社保的可以提供勞動合同或由村委會、縣(區)農業農村部門開具證明作為佐證材料。
4.學歷(學位)材料。學歷、學位證書應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退回原件)。
5.業績成果材料。包括專利證書、獲獎證書、認證證書、參賽證書、租賃合同等,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退回原件)。
六、材料審核
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審核、公示、推薦(自由職業者可由所屬村委會或縣一級農業農村局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并經各縣區農業農村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按要求報送相應的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一)單位審核
1.單位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所屬村委會或縣一級農業農村局)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對申報人提交的學歷(學位)、業績成果材料的復印件和原件進行審核,并在復印件簽署核對人姓名、出具意見、注明日期、加蓋公章方為有效。出具意見格式為:經核,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申報人所在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在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應在單位相對固定的公開位置擺放,以方便查驗。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他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將結果及時報送相應鄉村工匠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3.公示結束后,由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和《()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二)材料復核
申報材料經申報人所在單位審核、公示、推薦后,報送縣區農業農村部門、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蓋章。縣區農業農村部門、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明確審查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建立誠信檔案制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列入失信檔案,作為今后申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審核
申報材料經復核后,按評審專業報送對應鄉村工匠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各鄉村工匠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應認真做好受理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報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報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范。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他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七、評審結果審核確認及發證
(一)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在評審結果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送評審結果審核確認或備案的相關材料。
(二)對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通過信息系統制作電子職稱證書。可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自行下載打印證書。
八、保障措施
(一)各級農業農村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統籌規劃、組織領導,構建高效的工作協調機制,要緊密結合當地實際,精心部署,優化評審標準,完善服務,狠抓工作落實,切實做好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工作。
(二)各鄉村工匠職稱評審委員會要積極履行職稱評審主體職責,及時總結經驗,研究解決評審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盡快修訂評審標準,暢通申報渠道,優化評審服務,加大宣傳發動,確保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高質量完成。
(三)各單位要積極探索鄉村工匠專業人才激勵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結合鄉村工匠“雙百雙千”培育工程,對取得我市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的人員,在專家庫入庫、信息技術、融資支持、產品推介、學習培訓、項目申報、技術扶持、專項補貼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九、紀律要求
(一)嚴肅評審紀律。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和我省職稱政策要求,嚴肅認真做好申報工作,對照標準條件逐條逐項把好資格審查關。職稱評審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切實履行職責,細化職稱評審工作程序和規則,健全評審會議記錄制度,與評委簽訂遵守評審紀律承諾書,嚴格評審程序和評審紀律,確保評審質量。
(二)加強監督管理。各級農業農村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評審全過程的監管,實行評審中巡查、隨機抽查和評審后復查、倒查。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要實行政策公開、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加大社會監督力度,暢通職稱投訴舉報渠道,對評審過程中發現或群眾舉報的違規違紀行為要及時認真核查、及時報告核查結果。職稱評審全過程要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三)強化責任擔當。對職稱申報、推薦、評審等環節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對弄虛作假行為追究責任。職稱評審委員會不得擅自擴大、增加或減少受理及評審范圍,不得降低評價標準條件,不得違反評審程序規定。對于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的,將暫停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
十、其他
(一)收費標準
2023年度鄉村工匠職稱評審工作不收取申報人員任何評審費用。
(二)材料報送地址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4)
1.申報鄉村工匠生產應用、經營管理專業中(初)級職稱的,報生產應用、經營管理專業人才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源城區穗香街13號市農業農村局205室,0762-3374066。
2.申報鄉村工匠家政專業中(初)級職稱的,報家政專業人才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源城區永泰路186號,電話:0762-3660063。
3.申報鄉村工匠烹飪專業中(初)級職稱的,報烹飪專業人才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源城區大同路56號(深河“粵菜師傅”工程展覽館),電話:0762-3399777。
(三)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劉月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62-3238329
黃子鵬(市農業農村局)0762-3374066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現行有效職稱改革政策執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附件:1.鄉村工匠職稱申報流程圖.docx
2.《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業農村專業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號).pdf
河源市農業農村局 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2月2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