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人社工時復〔2024〕9號
廣東紫泉飲料工業有限公司:
你企業關于部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申請已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第四條和第五條、《關于印發<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勞社發〔2009〕8號)第二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現就有關事宜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企業的原物料倉管員2人、生產主任1人、操作工/維修工15人、鍋爐(含公用設施)2人、QA品控員2人、QC品控員1人,共23人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物流主任1人、QA工程師1人、經理助理/專員(含)及以上管理者3人,共5人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二、你企業實施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時間為1年,自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止。實施期滿如需要繼續實行,請在期滿30日前重新提出申請。
三、將本批復在你企業內公示,明確實行的工種及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不得混崗混員、擅自擴大實行范圍。
四、你企業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同時,要嚴格落實國家和省關于保障職工休息休假等合法權益的有關規定,確保職工休息休假權利。
五、你企業要按規定建立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登記存檔制度,內容包括實行人員、崗位、實行時間、綜合計算工時計算周期、綜合計算工時考勤記錄,并應經勞動者簽名確認。登記檔案至少保存兩年。
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
供稿人:陳蕓萱
校對責任人:黃淑敏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