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勞人仲案公[2024]30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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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于2024年9月5日受理冉明訴求你單位支付勞動報酬合計:3395元的勞動爭議案(河勞人仲案字[2024]306號),由于無法向你單位送達仲裁文書,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相關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開庭通知書。請在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來河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領取仲裁相關文書。你單位享有的權利有權委托代理人、申請回避、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同時,應當承擔的義務有按時到庭、遵守仲裁庭紀律、服從仲裁庭指揮、如實陳述事實、如實提供證據、尊重對方當事人及其他仲裁活動參加人的權利、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書或調解書。
現定于2024年11月4日15:00在河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庭開庭審理此案。你單位作為被申請人如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將視為被申請人放棄答辯、委托代理人、申請回避、質詢、質證、承認、反駁、和解、調解等仲裁權利,將依法缺席裁決。
自發布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本委地址:河源市源城區永和東路商務小區81號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
聯系電話:0762-3238278,3238631。
河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供稿人:劉嘉雯
校對責任人:藍安邦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