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銀霜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惠州集夢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集加(河源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市集夢間空間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市回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8月5日受理魏粹伶訴求你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的勞動爭議案(河勞人仲案字[2024]249號),于2024年9月23日9:00依法組成仲裁庭并開庭審理,由于你單位未到庭且無法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相關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
一、廣東銀霜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被申請人1)應當在本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支付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工資共計77984.62元。
二、駁回申請人的其他仲裁請求。
本仲裁裁決為非終局裁決。當事人如不服本仲裁裁決,可自收到本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起訴的,本仲裁裁決依法發生法律效力。
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自發布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河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注:
本委地址:河源市源城區永和東路81號(商務小區)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
聯系電話:0762-3238278、3238631
供稿人:劉嘉雯
校對責任人:藍安邦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