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人社工時復〔2025〕4號
沃爾瑪(廣東)商業零售有限公司河源越王大道分店:
你公司關于部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申請已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第四條和第五條、《關于印發<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勞社發〔2009〕8號)第二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現就有關事宜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4人、資產保護部經理1人、人力資源部經理1人,共7人實行不定時工時工作制。
二、你公司上述7人實施不定時工作室時間為1年,自2025年2月17日起,至2026年2月16日止。實施期滿如需要繼續實行,請在期滿30日前重新提出申請。
三、你公司要公示本批復,明確實行的工種及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不得混崗混員、擅自擴大實行范圍。
四、你公司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同時,要嚴格落實國家和省關于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有關規定,確保職工享有休息休假的合法權利。
五、你公司要按規定建立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登記存檔制度,內容包括實行人員、實行崗位、實行時間,并應經勞動者簽名確認。登記檔案至少保存2年。
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2月14日
供稿人:薛丹蕾
校對責任人:李慧曼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