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檢察院《關于組織開展全省檢察系統第九次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的要求,河源市人民檢察院根據評選條件和有關程序組織開展了推薦工作,擬推薦東源縣人民檢察院作為先進集體(基層檢察院)的參評對象、河源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源城區人民檢察院政治部作為先進集體(內設機構)的參評對象、河源市人民檢察院劉燕紅、紫金縣人民檢察院楊劍琴作為先進個人的參評對象。為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建議,保障干部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現將擬推薦對象公示如下:
一、先進集體(基層檢察院)(1個)
東源縣人民檢察院
該院獲2022年度全省新時代“五好”基層檢察院通報表揚。主要事跡:一是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創新開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公訴庭審課堂,經驗做法獲省檢察院轉發推廣。二是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創新開展全市首個黨委社會工作部門與檢察機關的合作項目,全力服務保障新階層和新業態就業群體合法權益。三是推動法律監督提質增效。辦理的某行政訴訟執行監督案、民事執行檢察監督案分別入選最高檢、全省典型案例;率先在全市設立“河湖長+檢察長”生態修復實踐示范點,“檢心向黨 守護公益”品牌獲評全市工作創新大賽二等獎。四是加強過硬檢察隊伍建設。多名檢察干警獲評全省檢察機關優秀個人、辦案人才和全市見義勇為人員等榮譽,隊伍建設“133”工作模式獲省檢察院轉發推廣。
二、先進集體(內設機構)(2個)
(一)河源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
該部主要負責檢察偵查和刑事執行檢察工作。2024年8月,該部創新構建監檢協作和檢察偵查的河源品牌獲評2024年度全省檢察機關黨建與業務深度融合優秀事例。主要事跡:一是敢于擔當作為,構建完善檢察偵查新機制。2022年以來,推動構建“一雙向四同步”監檢銜接機制;依法查辦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等案件,辦案質效連續三年位居全省前列。在市級層面創新推動構建監察機關向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線索移送機制,相關經驗做法得到《法治日報》《檢察日報》和最高檢、省檢察院的肯定推廣。二是堅持守正創新,以高質效刑事執行檢察監督服務保障大局。2022年6月,在全省率先對全市社區矯正機構進行全覆蓋巡回檢察,相關做法獲省檢察院報道。
(二)源城區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該部主要負責隊伍建設、機關黨建和文化建設等工作,獲2023年度河源市源城區三八紅旗集體榮譽。主要事跡:深入培育“小龍寶”未檢工作品牌和“細說檢察 顯而易見”普法品牌,其中《小龍寶撐起未成年法治藍天》項目,獲評第七屆河源市工作創新大賽服務增效類三等獎并入選“源城區2024年十佳改革創新案例”。
三、先進個人(2名)
(一)劉燕紅,女,漢族,1987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法律碩士。現任河源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一級檢察官。主要事跡:該同志工作以來堅守一線辦案,通過依法辦理各類刑事案件,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近幾年來,榮獲個人三等功1次、個人嘉獎2次,在第一屆河源市優秀公訴人業務競賽中榮獲“河源市優秀公訴人”稱號。依法 履職,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優勢,參與的“毒品案件公訴庭審課堂”創新項目,在第二屆“河安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新大賽決賽暨市級社會實踐創新項目選拔活動中榮獲一等獎。
(二)楊劍琴,女,漢族,1989年9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法學學士。現任紫金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派駐龍窩鎮檢察室主任、二級檢察官。主要事跡:近幾年來,該同志辦理或協助辦理各類案件600余件。尤其是在辦理鄭某詐騙案時,發現鄭某因“黑戶”面臨諸多困境,無法正常就業、就醫、享受社會保障。立即啟動司法為民“綠色通道”,成功幫助鄭某解決了困擾多年的落戶難題。同時以此案為切入點,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通過制發檢察建議、召開聯席會議、建立協作機制等方式,成功推動解決了22名無戶口人員的落戶問題。根據鄭某詐騙案拍攝的《查無此人》微視頻獲省檢察院宣傳推廣,該檢察建議獲評全省優秀社會治理檢察建議。
公示時間:2025年6月13日至6月19日(五個工作日)。任何單位或個人如對公示對象有意見建議,可通過電話、信函或面談等形式直接向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河源市人民檢察院反映。
聯系人:羅京生、董冬冬
聯系電話:0762-3238339、0762-3899789
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河源市人民檢察院
2025年6月12日
供稿人:陳力
校對責任人:劉玉桃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