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人社函〔2024〕23號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東新區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局機關相關科室、相關局屬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24年“南粵春暖”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粵人社函〔2024〕2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2024年河源市“南粵春暖”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執行過程中遇有問題,請徑向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反映。
聯系人:楊廣豐 聯系電話:(0762)3238308
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
2024年河源市“南粵春暖”行動工作方案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市委、市政府的有關部署要求,為切實做好2024年春風行動、促進春運期間農民工有序流動等有關工作,進一步發揮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保民生、穩就業、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動時間
2024年1月下旬至4月上旬。
二、活動內容
(一)開展就業用工情況摸查。2月9日前,組織開展“就業訪民情”,派出專門工作隊、服務隊,了解勞動者就業失業情況和服務需求。組織開展調研,掌握本地區企業的用工規模、用工來源、農民工返鄉返崗情況以及節前、節中用工安排,指導企業為返鄉過年的農民工提供便利,協助做好農民工團體訂票、電話訂票等服務。對企業因農民工提前返鄉可能引起的缺工情況,提前做好用工應急預案。(責任科室單位: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市人社局高新區分局、各縣區人社部門)
(二)加強重點用工企業服務。1月下旬至4月上旬,深入開展“千名就業服務專員助萬家重點企業”及“人社局長千企行”活動,落實就業服務專員制度,赴重點企業開展“訪企問需”,實行“一對一”的返鄉返崗、招工用工、政策咨詢等服務。加大崗位信息歸集發布、直播帶崗、校企合作力度,優先保障重點產業鏈供應鏈企業用工需求。選擇部分重點企業開展春節保用工慰問活動,慰問企業員工代表特別是脫貧人口、節日期間堅守工作崗位的員工。(責任科室單位: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市人社局高新區分局、各縣區人社部門)
(三)引導員工分批錯峰返鄉。2月9日前,對需要返鄉的員工,指導企業提前掌握員工返鄉計劃,結合節前生產安排,有序引導農民工分期分批錯峰返鄉,盡量避免節前集中出行。有條件的地區可協調組織運力,開展返鄉包車、專列或包機,方便農民工返鄉出行。警惕因災難性天氣等造成農民工滯留車站引發影響穩定事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準備。(責任科室單位: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市人社局高新區分局、各縣區人社部門)
(四)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2月9日前,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加強行政司法聯動,大力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巡查活動。對生產經營困難、拖欠工資或者有倒閉跡象、員工流失率高的企業,實施重點監控,做到“早預防、早介入、早報告、早處置”。妥善處理勞動爭議、勞動保障信訪和投訴舉報案件,將矛盾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責任科室單位: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監督科、調解仲裁管理科、勞動關系科、各縣區人社部門)
(五)做好留河過節物質文化生活安排。春節期間,引導企業通過發放留崗紅包、過年禮包、提供文體活動、為困難職工送溫暖等方式,加強對留河過年農民工的關心關愛,并落實工資、休假等相關保障。有條件的聯合相關部門單位,整合就業創業、消費購物、文化旅游、手機流量等資源,向農民工提供“新春大禮包”。(責任科室單位: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就業創業科、市人社局高新區分局、各縣區人社部門)
(六)關心關愛困難群體。春節前后,積極對接民政、殘聯等部門,以及工會、婦聯等群團組織,對殘疾人、困難職工、農民工留守子女等群體,提供維權和心理咨詢服務,為符合條件的人員及時兌現失業保險待遇,確保困難群體“求助有門、受助及時”。(責任科室單位: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養老保險科、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監督科、各縣區人社部門)
(七)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1月下旬至4月上旬,對有培訓意愿的留河過節農民工,有條件的積極組織開展線上線下職業技能培訓活動,引導和鼓勵農民工利用假期和空余時間進行“充電”,提升就業技能。(責任科室單位:培訓與技能教育管理科、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各縣區人社部門)
(八)加強人文關懷。節前、節中,通過發布節日慰問信、組織形式多樣的走訪慰問和關心關愛等活動,向春節期間仍堅守工作崗位的農民工“送溫暖”。指導企業對留崗農民工加強人文關懷,主動開展慰問、思想引導和心理疏導,安排好生產生活,加大食宿保障力度,豐富物質文化生活,營造歡樂、祥和、平安的春節氛圍。(責任科室單位: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市人社局高新區分局、各縣區人社部門)
(九)加強用工余缺調劑。節后至4月上旬,根據節后企業用工需求和留企過節員工情況,聚焦存在階段性用工缺口、節后開工不足出現階段性用工剩余的企業,積極與企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搭建供需對接平臺,通過網絡對接或舉辦供需見面活動等方式,支持用工余缺調劑,促進企業共享用工。(責任科室單位: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人才開發科、市人社局高新區分局、各縣區人社部門)
(十)加強返崗對接服務。春節后,加強與輸出地人社部門的對接和信息共享,有條件的可積極組織包車、專列或包機幫助有需求的務工人員安全有序返崗入河,將脫貧人口、優秀農民工、制造業企業員工等群體作為重點保障對象,優先通過“點對點”服務輸送返崗。對由周邊省份、協作地區人社系統組織的返崗包車專列,要積極對接聯系,協助做好接站等交通服務。(責任科室單位: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市人社局高新區分局、各縣區人社部門)
(十一)加強就業信息發布。1月下旬至4月上旬,在車站、服務大廳、基層服務點廣泛發布招聘活動計劃、招聘崗位以及就業驛站、零工市場、家政地圖等服務站點(平臺)相關信息,并通過微信公眾號、門戶網站等網絡平臺發布就業、維權、培訓等信息,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方式定向對脫貧人口、高校畢業生等人群精準投放一批就業崗位,幫助企業和勞動者便捷、就近獲取就業服務。(責任科室單位: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各縣區人社部門)
(十二)加強政策宣傳宣講。1月下旬至4月上旬,組織開展政策宣傳宣講,重點宣傳廣東省“穩就業”16條、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媽媽崗”就業模式、重點企業和重點建設項目用工保障首席服務專員制度等新政策、新措施,提高政策知曉度。同時,在當地主要車站碼頭、大型社區、集市商超、招聘現場等顯眼處設立咨詢服務點,派發春風卡等宣傳資料,公布政策清單、服務指南和申領流程。(責任科室單位: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就業創業科、市人社局高新區分局、各縣區人社部門)
(十三)推介就業創業項目。1月下旬至4月上旬,深入挖掘一批本市特色產業、城鄉基礎設施建設、以工代賑以及城鄉基層服務管理項目崗位,重點支持、推介一批當地勞務品牌企業,為本市勞動力提供技能培訓機會和轉移就業機會。精選一批“投資小、風險低”的創業項目,挖掘一批創業孵化基地、返鄉創業園等空余場地資源,梳理一套本市政策、服務、金融等“全鏈條”支持舉措,向創業者精準推送、高效兌付。組織一批創業導師進園區、進鄉村,向創業者提供創業項目發展解決方案。(責任科室單位: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就業創業科、各縣區人社部門)
(十四)加強勞務對接協作。1月下旬至4月上旬,及早預判可能出現的春節前后招工難、找工難等情況,加強與勞動力輸出大省以及省內勞務協作地區的溝通對接,建立完善勞動力輸入渠道。組織勞務工作站、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等積極參與,為有意愿返河返崗人員提供精準匹配、高效輸出全流程服務。督促指導企業建立返鄉員工工作臺賬,安排專人對接聯系,合理安排入河返崗時間和方式。有老區蘇區、民族地區的縣需組織開展各類就業幫扶和勞務協作活動8場(次)以上。(責任科室單位: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人才開發科、各縣區人社部門)
(十五)安全有序組織招聘活動。1月下旬至4月上旬,發揮基層就業服務站點和公共招聘網等線上載體作用,分類組織“大而全”“專而精”“小而美”等多種形式招聘活動,實現周周有招聘、送崗到身邊。加大線上招聘力度,開展直播帶崗、云招聘等不間斷的線上服務。同時,組織用工企業積極參加外省組織的招聘會。(責任科室單位: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市人社局高新區分局、各縣區人社部門)
(十六)開展工傷預防主題宣傳。1月下旬至4月上旬,結合國家和省有關部署要求,在返鄉和外出務工人員集中的重點車站、重點列車、招聘活動現場等場所開展工傷預防宣傳活動,提升廣大務工人員識別和防范工傷風險能力。(責任科室單位:工傷保險科、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各縣區人社部門)
(十七)營造良好求職就業環境。春節前后按照省廳相關專項部署,積極聯合有關部門開展人力資源市場專項清理整頓行動,嚴厲查處非法職業中介機構和職業中介活動,并積極開展跨省區違法職業中介查處行動,推動區域勞動力市場規范運作積極營造公平公正的求職環境。(責任科室單位:人才開發科、各縣區人社部門)
(十八)組織開展專項調查。節后至4月上旬,按照《廣東省脫貧人口就業情況統計調查制度》要求,組織開展抽樣調查,從2024年一季度起,每季度從本轄區脫貧人口和吸納脫貧人口就業的企業中分別抽選若干樣本,引導有關人員和企業填寫調查問卷。(責任科室單位: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各縣區人社部門)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部署謀劃,聚焦農村勞動者特別是脫貧人口(含返貧監測對象)、農村高校畢業生、受災群眾等群體以及重點用工企業,精心組織實施。市局設立了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并下設辦公室。各縣區要細化工作方案,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區要加強部門聯動,整合宣傳資源,通過廣播、電視、網站等媒體,廣泛報道活動開展情況(包括返鄉返崗、求職招聘、人文關懷、權益保障等情況)和先進典型案例,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全力保障企業用工平穩,促進農民工安全有序流動。對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做好正面宣傳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各縣區有重大活動、工作亮點及時報送市局,由市局匯總后統一報送省廳,開展主流媒體宣傳。
(三)及時報送情況。請各縣區于1月29日前將聯系人名單(附件4)報至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請分別于2月3日、2月23日報送活動階段性進展情況和統計表(附件5),4月6日前上報活動總結和統計表,重大情況請及時上報。此外,春節后每周一請更新報送一次《2024年“南粵春暖”行動進展情況統計表》。
附件:1.關于成立2024年河源市“南粵春暖”行動領導小
組的通知
2.2024年春季舉辦線上專場招聘會計劃表
3.2024年春季舉辦線下專場招聘會計劃表
4.2024年“南粵春暖”行動聯系人名單
5.2024年“南粵春暖”行動進展情況統計表
河人社函〔2024〕23號關于印發2024年河源市“南粵春暖”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供稿人:高瑜曼
校對責任:歐陽東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