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來,河源市縣(區)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立足本地實際,強化責任擔當,以侵權假冒多發的領域和產品為重點,依法嚴厲打擊制售侵權假冒偽劣商品違法違規行為,有效維護消費者和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現向社會公布打擊侵權假冒偽劣商品典型案例13宗。
一、連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連平縣溪山鎮某五金店銷售專利標注標識不規范及假冒專利產品案
2023年8月7日,連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連平縣局)依法對連平縣溪山鎮某五金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銷售的“管形照明鹵鎢燈”外包裝上標注“包裝外觀設計專利號:02359404.7仿冒必究”字樣。經查明,該“管形照明鹵鎢燈”的外觀設計專利,已于2006年4月12日終止,當事人銷售假冒專利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連平縣局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二、和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和平縣長塘鎮某五金建材店銷售專利標注標識不符合規定及假冒專利產品案
2023年8月15日,和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和平縣局)依法對和平縣長塘鎮某五金建材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銷售的“豪華配電箱”外盒包裝上印有“專利號ZL201230520106.6”字樣。經查詢,該專利號已于2021年10月30日被宣告無效。當事人銷售假冒專利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和平縣局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三、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河源市高新區某五金交電經銷部銷售專利標注不規范及假冒專利產品案
2023年10月24日,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分局(簡稱:高新分局)依法對河源市高新區某五金交電經銷部進行檢查,發現該經銷部銷售的“工具鉗剪”外包裝標注“專利號:ZL201530493466.5”字樣。經查明,該專利因未繳年費已于2021年11月12日被公告專利權終止。當事人銷售假冒專利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高新分局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啟示建議】
國家鼓勵創新,鼓勵企業、團體或個人申報專利并進行市場轉化,但做為生產者,在專利過期、終止或者宣傳無效后,應當及時對產品標簽進行修改,不能繼續宣稱該產品取得相關專利。消費者對于產品是否屬于專利產品存在疑慮時,也可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官方網站公務服務欄目,對相關專利情況進行查詢。
四、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河源市江東新區某商店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和列入強制認證目錄但未經認證的產品案
2023年9月5日,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江東新區分局(簡稱:江東分局)依法對河源市江東新區某商店進行檢查,在該店貨架發現一批未張貼CCC認證標示的燃氣灶以及無設置超壓切斷安全裝置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經查明,上述燃氣灶為列入強制認證目錄但未經認證的產品,上述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出氣口均為軟管接頭,沒有設置過流切斷安全裝置,不符合《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GB 35844-2018)要求。當事人經營列入強制認證目錄但未經認證的燃氣灶的行為,違反了《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二條的規定;當事人經營不符合國家執行標準的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四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江東分局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五、紫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紫金縣藍塘鎮某五金店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和列入強制認證目錄但未經認證的產品案
2023年8月16日,紫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紫金縣局)依法對紫金縣藍塘鎮某五金店進行檢查,在該店貨架發現標示惠東縣某減壓閥制造廠生產的減壓閥“單咀帶表B”等產品一批,上述產品標示執行標準為“CJ50-2008”,另發現標示普寧市赤崗某電器配件廠生產“空調專用16A插座”一批,上述插座未標注CCC認證標志。經查明,當事人經營的減壓閥產品應當執行《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GB 35844-2018),當事人經營不符合國家執行標準的減壓閥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當事人經營列入強制認證目錄但未經認證的空調專用16A插座的行為,違反了《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四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紫金縣局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啟示建議】
國家將危險性相對較高、與公眾接觸較多的電器電子產品列入強制認證目錄,目的是確保產品質量,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列入強制認證目錄但未經認證的產品,通常由地下窩點生產,產品質量得不到保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消費者在采購這一類產品時一定要貨比三家,不購買沒有CCC認證標志的產品;我國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一般每5年修訂一次,消費者在選購產品時發現產品標示的執行標準超過5年時一定要慎重考慮,確認產品是否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六、河源市源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河源市源城區某服裝店經營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服裝案
根據廣州港派制衣有限公司提供線索,河源市源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源城區局)依法對河源市源城區某服裝店進行檢查,在該店發現“保羅·西蒙”服裝一批。經查明,“保羅·西蒙”商標注冊人是廣州港派制衣有限公司,當事人經營的上述服裝是從廣州天馬服裝批發市場購進,經廣州港派制衣有限公司鑒定,上述服裝為假冒廣州港派制衣有限公司注冊商品的產品。當事人經營侵犯注冊商標服裝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源城區局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七、連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連平縣忠信鎮某酒業經銷部經營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酒案
2023年5月23日,連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連平縣局)協同第三方檢測機構到連平縣忠信鎮某酒業經銷部開展酒類專項檢查,在該經銷部貨架發現一批“Rémy Martin VSOP”,經第三方檢測機構現場辨認,上述酒疑似為假酒。經鑒定,上述酒與商標權利人生產的正品不符合,為假冒注冊商標、廠名及廠地的酒。當事人經營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連平縣局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八、河源市源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河源市某食品商行經營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卷煙案
2023年3月17日,河源市煙草專賣局對河源市源城區某食品商行進行檢查,發現該商行涉嫌經營假冒注冊商標的“雙喜”等卷煙,并將相關材料移送河源市源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源城區局),源城區局于3月23日對該商行進行立案調查。經查,上述卷煙是當事人從流動商販處購進,經廣東省煙草質量監督檢測站鑒定,上述卷煙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當事人經營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卷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源城區局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啟示建議】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一方面擾亂市場經濟秩序,侵害商標持有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對經營者本身也會產生風險。但是國家也明確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經營者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采購商品,查驗留存好供應商的證照資料及交易票據,當出現商標侵權糾紛時,能夠依法免除自己的責任。
九、紫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紫金縣鳳安鎮某副食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3年2月7日,根據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平臺轉來線索,紫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紫金縣局)依法對紫金縣鳳安鎮某副食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門頭招牌包含有“紅牛商標+RedBull+紅牛”、“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圖片”,當事人無法提供“紅牛”商標使用授權書。經查明,上述注冊商標為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持有,當事人未獲授權使用上述注冊商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紫金縣局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啟示建議】
在本案中,當事人有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因此在門頭招牌中使用了“紅牛”的商標圖案,但當事人并未取得商標持有人的授權,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因此提醒經營者在使用他人的商標用于宣傳、展示時,應當取得商標持有人的授權,不能認為有銷售相關商標持有人的商品就可以隨意使用其商標。
十、東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廣東省某陶瓷有限公司生產假冒3C認證證書的產品案
2023年8月24日,東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東源縣局)依法對轄區廣東省某陶瓷有限公司進行檢查,在其成品倉庫發現一批微啞白磚,該白磚外包裝印有3C認證標志經證書號。現場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證書編號的3C認證證書。經查明,上述微啞白磚屬于《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里建材產品79項瓷質磚(代碼2102),必須經過強制性認證。該公司上述產品印有的3C認證證書為其客戶持有,該公司按客戶要求生產上述白磚并使用相應的標簽。當事人冒用他人3C認證證書的行為違反了《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依據《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東源縣局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啟示建議】
3C認證是保障生產質量的重要方法,要生產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產品,必須經過認證并取得認證證書,不能借用他人的認證證書進行生產。因此,生產企業在接受客戶委托生產時,其產品只能標示本企業的3C認證標志及證書。
十一、東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東源縣仙塘鎮某糧食加工廠生產假冒地理標志產品名稱的大米案
2023年3月1日,東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東源縣局)依法對東源縣仙塘鎮某糧食加工廠進行檢查,在該廠倉庫內發現標示“馬壩油粘米”的袋裝大米,當事人無法提供“馬壩油粘米”地理標志授權委托書。經查明,當事人生產的大米一部分從本地農戶購進,一部分從江西農戶購進。當事人生產假冒地理標志產品名稱的大米的行為,違反了《廣東省地理標志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四)、(五)項的規定,依據《廣東省地理標志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東源縣局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啟示建議】
地理標志產品,是指產自特定區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于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準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使用其他地區產的產品冒充地理標志產品,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也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因此,生產企業不能因為帶有某些標識的產品比較受歡迎就擅自在自己的產品包裝上標示上述標識,應當先了解上述標識是否為特殊地理標志,并在使用前取得相應的授權。
十二、連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連平縣忠信鎮某日雜瓷器店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案
2023年9月22日,連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連平縣局)依法對連平縣忠信鎮某日雜瓷器店進行檢查,在店內發現一批無熄火保護裝置,不符合現行《家用燃氣灶具》(GB16410-2020)的燃氣灶。當事人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燃氣灶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連平縣局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十三、龍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龍川縣某裝飾工程部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案
2023年3月22日,龍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龍川縣局)對龍川縣某裝飾工程部進行檢查,在當事人營業場所發現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家用燃氣灶一批,上述燃氣灶標示執行標準均為GB16410-2007,不符合現行《家用燃氣灶具》(GB16410-2020)標準要求。當事人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龍川縣局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啟示建議】
《家用燃氣灶具》(GB16410-2020)已于2022年1月1日開始實施,做為經營者,應當主動了解新國標的內容,及時下架不符合新國標要求的燃氣灶具,保障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同時消費者在采購燃氣灶時要注意查看產品執行標準,確保購買到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安全燃氣灶,當發現購買的燃氣灶執行標準不是GB16410-2020,應當及時向當地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