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至9月27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我省開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到我市進行現場督察,并于2021年12月13日反饋了督察意見。2023年,我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省委“1310”具體部署,錨定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以更實舉措、更大力度、更高質量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生態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優良,生態環境狀況指數、生態質量指數連續12年保持最優等級,為高質量發展奠定了堅實的生態環境基底。
截至2023年年底,17項整改任務中,已完成7項,達時序進度10項;督察組交辦的225件信訪件辦結率100%。2023年,我市國考省考斷面水環境質量持續排名全省第1,國考斷面水環境質量進入全國前30名,省考斷面水質指數變幅同比改善3.33%,國考省考斷面水質達標率、優良比率均為100%;新豐江水庫、東江干流斷面水質分別穩定保持Ⅰ類、Ⅱ類;新豐江水庫營養狀態指數為21,較2022年營養狀態指數23持續下降,穩定保持貧營養,水庫藻密度水平優于國家Ⅰ類標準(“無水華”級別);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100%;空氣質量優良率(AQI)為99.2%,同比提升3個百分點,排名全省第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98.86%,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縣級以上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100%;農村環境綜合狀況為“優”,地下水國考點位水質穩定達標;森林覆蓋率達73.2%,排名全省第3;綠美廣東生態建設林分優化提升任務、森林撫育提升任務完成量排名均位居全省前列。
一、高站位謀劃,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抓好督察整改
(一)堅持政治引領。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作為重要政治任務,第一時間組織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專題工作會議等迅速傳達學習,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進一步增強保護生態環境、抓好督察整改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作為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切實抓實抓細抓到位,堅決做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堅定信仰者、忠實踐行者、有力推動者。
(二)加強組織領導。參照省做法,及時調整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共同擔任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帶頭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全面推進整改。市委、市政府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親自審定督察整改方案,針對17項整改任務制定細化58項整改措施,并逐項明確整改責任主體、目標、時限、措施及市直牽頭行業主管部門;在市委常委會會議上專題聽取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情況匯報,組織召開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推進會、市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專題會議等,先后多次作出批示,多次深入現場檢查督導,強力推動真改實改、徹底整改到位。分管市領導同志靠前指揮,多次召開專題研究會議和開展現場督導,切實推動我市整改任務落細落實。各縣(區)和市有關單位相應建立整改工作機制和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形成齊抓共管的大環保工作格局。
(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廣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方案》,制定《河源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實行整改任務“清單化調度”“項目化調度”,定期會商研判,定期抽查核實督察整改進展和交辦案件辦理情況,主動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2021年以來,我市出臺并實施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和《關于加快構建河源市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方案》《河源市碧道建設總體規劃(2020—2035年)》等重要文件,制定實施《河源市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條例》《河源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等地方性法規,認真謀劃制定《河源市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工作機制》等文件,推進《河源市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條例》《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立法工作,持續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司法保護銜接機制,有力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四)強化考核和問責。優化生態環境保護考核工作,將環境保護相關指標納入對各縣(區)、市直各部門績效考核指標當中,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評價的重要依據。把督察整改工作納入環境保護責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內容和縣(區)目標管理責任制生態環保建設考核內容。
二、不折不扣整改,確保問題整改取得實效
(一)加強統籌協調。一是迅速制定方案,做到邊督邊改。及時印發《河源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將涉及我市的17項整改任務58項措施分解到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進一步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年底,已完成7項,達時序進度10項;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我市的225宗信訪件已全部辦結,辦結率100%。二是暢通溝通機制,強化分析研判。建立分析研判制度、整改臺賬和報送機制,每月調度督察整改進展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定期開展幫扶指導檢查,統籌指導解決督察整改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三是強化督查督辦,提供幫扶指導。2023年6月,組成7個督導檢查組,聚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和省派駐監察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通過現場檢查、查閱資料、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對8個縣(區)和2個市直部門開展強化督導檢查,切實傳導責任和壓力,推動重點、難點問題加緊加速落實。同時,多次組織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對各縣(區)開展日常督查幫扶指導,加大現場聯合檢查和專項督導工作力度,督促各責任單位加快整改。四是強化溝通協調,配合現場督查。2023年,配合省生態環境廳粵北辦到現場調研和強化督導7批次,積極與上級部門溝通匯報,爭取支持和指導。五是強化信息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在市級主要媒體公開督察整改情況,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開設“環保督察整改”專欄,主動做好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加快補齊短板。一是強力推進民生保障問題整改。2021年年底前已完成我市52.24萬農村人口集中供水全覆蓋任務。二是加快推進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全面啟動河源市污水處理廠全面提標升級及配套管網改造項目、和平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項目、東源縣濱江新城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一期工程、東源縣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積極謀劃啟動城北水質凈化廠及配套管網項目建設工作。2021年至2023年,我市新增城市污水管網57.8公里、縣城污水管網39.9公里、鎮級生活污水管網110.6公里、村級生活污水管網406公里,完成老舊污水管網改造85.5公里。我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約為50%,比2020年提高23個百分點;新增完成2516個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7039個自然村中有4361個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務,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約61.95%。三是加速推進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2021年以來新增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能力1700噸/日,完成連平縣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整治項目工作,將地下污水控制在場內,進行收集處理達標排放,有效防止污染向外擴散;2座生活垃圾焚燒廠項目正在加速建設,將從源頭解決填埋生活垃圾產生的相關問題。四是大力推進醫療廢物處理設施建設。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項目高溫蒸煮線和焚燒線(7200噸/年)工程已全面投入運營。
(三)強化系統修復生態。一是全面整治連平縣省級地質公園生態修復問題。對省級地質公園內眼鏡湖礦區礦山開采界面、道路等裸露區域及礦區山頂等進行復墾復綠。持續開展復綠查漏補缺,結合春季義務植樹活動,對造林成活率低的山頭地塊,及時補植苗木、植被,加強后期撫育和肥水管理,鞏固復綠成效。2023年10月,復綠工程已通過項目驗收。同時,已設立管理機構,在連平縣陂頭鎮農林水服務中心加掛連平縣陂頭省級地質公園服務中心的牌子,加強省級地質公園日常巡查監管。二是有序推動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小水電站退出。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于2021年10月印發了《河源市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方案》,并建立河源市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有序、穩妥推進小水電退出工作。
(四)突出執法保障。一是全力打擊非法洗砂洗泥行為。市河長辦印發了《河源市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市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相關部門職責。2023年7月,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和河源海事局聯合印發《河源市關于加強洗砂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我市洗砂管理相關規定和部門職責,加強我市洗砂監督管理,嚴厲打擊河道水域非法洗砂行為。二是全力打擊非法傾倒處置固體廢物行為。2022年7月出臺《河源市生態環境部門、公安機關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開展聯合執法行動,集中力量在重要路段、重要區域采取定點和流動、錯時與錯峰、例行巡查和突擊暗訪相結合等多種方式開展專項執法行動;2023年6月,市生態環境局、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印發了《關于做好河源市2023年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有關工作的通知》,嚴厲打擊各種非法傾倒危險廢物違法行為。
(五)加強資金保障。統籌用好各項生態環境專項資金,優先用于督察整改、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2021-2023年,共安排35.4358億元資金用于生態環境保護,支撐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推動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優良。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市將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以及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138”具體安排,緊扣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和“百千萬工程”,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線,以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為抓手,全力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為助力打造“三大樣板”、加快實現綠色崛起不斷厚植生態環境優勢。
(一)強化責任擔當,切實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持續將督察整改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自覺把推進督察整改同污染治理、生態保護、生態文明建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民生改善等緊密結合起來,著力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二)堅持問題導向,持續抓好督察整改任務落實。對督察反饋問題持續實行臺賬式、清單式管理,聚焦生活污水及配套管網、生活垃圾處置及滲濾液處置設施建設、生活垃圾滲濾液減量處理、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及緩沖區小水電站退出任務等重點問題,落實“清單式+項目化+責任制”管理,依托督查幫扶等機制,強化行業主管部門協調督導,合力推動各項整改任務整改到位,鞏固提升交辦信訪件辦理質量。
(三)創新工作方式,持續完善督察整改機制。進一步深化生態環境管理體制改革,不斷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加快建立完善生態環境責任體系、監管體系、治理保障體系、社會行動體系,深入推動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定期梳理調度整改進展情況,動態分析整改成效,推動整改常態化、制度化、長效化。
(四)堅持統籌推進,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統籌做好生態修復、環境保護、防污治污、節能降耗等各項工作,加快推動我市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綠色轉型,以實際成果檢驗督察整改工作成效。
附件:2023第四季度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在線監控平臺巡察方案.docx
河源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整改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3月29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