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增補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候選單位的公告
根據《河源市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方案》(河環函〔2024〕75號)(以下簡稱《河源市試點方案》)要求,我市擬在全市范圍布設2個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單位,現已完成1個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單位布設(位于源城區)。
為了更好解決小微企業和社會源危險廢物收集處置難的問題,現再次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河源市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候選單位。試點申請單位選址須位于東源、龍川、和平、紫金和連平這5個縣范圍內,收集規模為2000噸/年,增補程序按《河源市試點方案》執行。符合申請資格的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向河源市生態環境局提出試點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河源市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申請表》(詳見《河源市試點方案》附件1);
2.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
3.承諾書、實施方案(詳見《河源市試點方案》附件2、3);
4.符合試點單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詳見《河源市試點方案》附件4)。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并附電子文件,所有證明材料所附的復印件均應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1月15日
(聯系電話:0762-3883720)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