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下發了《關于開展旅游民宿登記備案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全市民宿登記備案工作。據悉,登記備案后的民宿將納入廣東省民宿管理系統統一管理,有權使用“廣東民宿”統一LOGO品牌和享受政府及職能部門相關扶持政策。
自2019年9月1日施行的《廣東省民宿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民宿發展的統籌協調工作機制,負責民宿發展重大問題決策以及協調處理。”“旅游主管部門負責民宿發展統籌協調日常工作。”“開辦民宿旅游經營實行登記制度。民宿登記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門負責。民宿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旅游主管部門委托,具體辦理民宿登記工作。”
近年來,我市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結合美麗鄉村建設,不斷培育發展鄉村民宿業態,民宿正成長為河源文旅的重要新生業態。據估算,全市有民宿約100家,約500間客房,超過1000張床位,民宿從業人數約2000多人,部分區域已有了民宿集群發展的雛型。今年疫情形勢下,河源民宿在端午、五一、十一假期,均有不俗表現,丁財兩旺。
據市文廣旅體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各級各部門高度重視民宿業態發展,從政策引導、資金扶持、管理培訓、就業幫扶、行業聯合、組建協會、宣傳推廣等方面給予支持,市人大將民宿發展相關議題列入2020年重點建議進行督辦。然而,由于之前民宿的屬性不明,其登記管理等均無地方標準,導致我市民宿業態無規劃指引,底子不清,發展良莠不齊,缺乏有效監管、引導,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和市場風險。做好民宿登記管理工作迫在眉睫。去年以來,市文廣旅體局積極溝通各相關職能部門,參考學習各兄弟市縣經驗,研究部署旅游民宿登記管理工作,力促《辦法》盡快落地實施。
據了解,我市民宿登記工作將嚴格按《辦法》要求并結合實際開展,由縣一級旅游主管部門(文廣旅體局、社會事務局)負責。民宿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縣一級旅游主管部門委托,具體負責辦理民宿登記工作,登記完成后由鎮(街)向縣一級旅游主管部門報備,并納入廣東省旅游民宿管理系統進行管理。據悉,申請登記的民宿至少須同時具備四個基本條件:一是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包含“民宿服務”,如已辦營業執照但經營范圍無此表述的,要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變更、補充。二是應安裝旅業治安管理系統,按照規定進行住客實名登記和從業人員身份信息登記,并按要求上傳公安機關。三是涉及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的,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確保食品來源、加工、流通等環節的衛生安全。四是單幢建筑客房數不得超過14間(圍龍屋等客家古民居可適當放寬)。除此外,民宿業同時接受消防等各相關部門的行業監管。
《通知》還要求,民宿經營者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應攜帶相關證照,向民宿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登記,并簽訂合法經營及安全生產承諾書。
市文廣旅體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培育發展和規范管理民宿業,是當下我市文旅工作的迫切任務之一。他希望全市各級各地各相關職能部門給予支持,全市民宿業主主動申報,配合監管。他重申,只有經過登記并上傳省民宿管理系統的民宿,才具有民宿的真正身份,才可使用廣東民宿品牌LOGO,才有資格享受針對民宿業的扶持政策及參加以廣東民宿、河源民宿名義舉辦的各類宣傳推介活動、培訓等。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