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對外發布《關于加強繳存單位信息維護及工資基數調整有關事宜的公告》,公告顯示將加強繳存單位基礎信息維護和規范繳存單位工資基數調整。同時明確,單位不得以等待2018年工資基數上下限為由逾期繳存住房公積金。
從2018年1月開始,各單位在繳存住房公積金前,須填寫《昆明市住房公積金單位基礎信息核對審核表》到所屬的分中心、管理部辦理單位基本信息核對審核業務,核對有誤的,需提供對應資料辦理變更登記(如: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銀行開戶許可證、法人代表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等);核對無誤的,可直接辦理繳存業務。
同時,公告還明確規范繳存單位工資基數調整,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工資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
從2018年1月開始,各單位可參照2017年工資基數上下限結合2017年度職工本人的月平均工資調整2018年繳存工資基數,調整完成后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2017年已按上限繳存的單位,仍按2017年核定繳存基數繼續繳存),待年中公布2018年工資基數上下限后,各單位再依據新的規定進行調整。各單位不得以等待2018年工資基數上下限為由逾期繳存住房公積金。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繳存單位須提供書面承諾,所提供的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表真實有效。
摘自 云南網 2018.01.03 記者 陳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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