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廢止《河源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通告
根據《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修訂印發河源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河府〔2020〕63號)規定,經河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定,《關于印發〈河源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河公積〔2022〕25號、HBG-2022-009)自2025年11月1日起廢止。異地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與本地繳存職工享有同等權益,執行《河源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實施細則》等規定。
河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