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土地資產管理,完善城市地價體系,規范土地市場交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的相關規定,以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19〕1925 號)中“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國有建設用地(含公共服務用地)、國有農用地基準地價的制定與更新要依法依規常態化開展”和“基準地價成果公示后,應結合市場變化情況,每2-3年更新一次”的要求,我局組織開展了河源市市區2021年度城鎮基準地價更新服務項目工作,現已形成初步更新成果。按照《自然資源聽證規定》(自然資源部令第6號)、《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省政府令第183號)等有關規定,我局決定就河源市市區2021年度城鎮基準地價更新服務項目舉行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內容
河源市市區2021年度城鎮基準地價更新服務項目成果。
二、聽證會時間、地點
時間: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
地點:河源市自然資源局三樓會議室。
三、申請參加聽證會條件
(一)戶籍所在地在河源市市區范圍內的公民,或者在河源市市區設立機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熟悉和關注河源市市區地價情況、具備一定專業知識,有較廣泛的代表性;
(三)有一定群眾基礎及對法律法規知識和有關政策有一定了解;
(四)具有分析問題及語言表達能力;
(五)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能正確履行代表職責;
(六)能遵守聽證會各項紀律和注意事項。
四、申請方式
申請參加聽證會須提出書面聽證申請(申請表格式見附件),持個人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到河源市自然資源局5樓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科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17:00時。
五、聽證會代表應遵守以下紀律
(一)聽證會代表一旦被指定,應當親自參加聽證;
(二)聽證會代表應當忠于事實,客觀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
(三)遵守會場秩序,不得隨意走動,不得大聲喧嘩,未經聽證主持人許可,不得發言。
特此公告。
河源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8月12日
(聯系人:吳毅,聯系電話:18594047823)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