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測繪“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進一步將聯合測繪服務融入我市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平臺,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施依據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9〕49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聯合測繪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19〕1982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工程建設項目聯合測繪規則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222號)《河源市自然資源局 河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河源市工程建設項目聯合測繪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河自然資函〔2019〕836號)有關規定,對市級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階段的規劃條件核實、人防和不動產等三項測量工作,實行“聯合測繪”,即:“業主一次委托、機構聯合測繪、成果共享公用”,結合河源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實際需要,進一步引導“聯合測繪”測繪服務機構進入和應用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平臺,規范服務,同時強化服務機構事中事后監督。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自然資源部門頒發的《測繪資質證書》,應同時具備工程測量和界限與不動產測繪專業類別[即:原資質分級標準中工程測量(包括規劃測量、建筑工程測量和地下管線測量子項)和不動產測繪(包括地籍測繪和房產測繪子項)]。進駐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并按照《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中的作業限制范圍承接自然資源“聯合測繪”業務,且近三年內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結果“批合格”。
(二)三年內無測繪地理信息行業嚴重失信信息記錄,且不存在因嚴重違法和嚴重失信行為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情況。
(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和保密管理制度與能力。
(四)在河源市范圍內開展“聯合測繪”服務機構必須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以及廣東省有關管理規定,符合“聯合測繪”業務開展的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檔案管理要求。
(五)承諾并提交不少于6名(不低于乙級要求)常駐專業技術人員證明材料(身份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三個月以上社保證明、至少1名為測繪中級技術職稱以上),承諾常駐專業技術人員在國家法定工作日常駐河源市并提供聯合測繪服務。
(六)提交用于河源市自然資源聯合測繪業務的儀器設備和生產軟件證明文件等,儀器設備和生產軟件須符合業務開展的要求。
(七)服務機構人員應經過全面、系統的業務培訓,按照聯合測繪的有關規范、標準、規范性文件等要求,開展河源市自然資源聯合測繪業務,按規定提交經質量檢查合格的測繪成果。
(八)提交既往在河源市開展測繪項目作業技術方案。
(九)參照國家標準,提交本單位在河源市自然資源聯合測繪市場的服務價格。
(十)本次自愿報名服務期限為兩年,在服務期內承諾遵守國家、省關于聯合測繪的有關規定,以及我局制定的自然資源“聯合測繪”管理制度等規定。
三、報名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意向服務機構按報名條件要求提交明細資料(按公告順序裝訂成冊),憑測繪資質及營業執照等資料到河源市自然資源局一樓接待大廳(河源市長安街73號)報名(報名表格詳見附件)。
聯系人:謝先生、卓先生;
聯系電話:0762—3663030。
(二)報名時間: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0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申請測繪服務機構提交完整的報名材料,我局在報名截止日之后,15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結果,并在局門戶網站公示。
(四)經審核,符合河源市自然資源“聯合測繪”業務服務條件的測繪服務機構,將指引進入河源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平臺“聯合測繪”平臺,以及在自然資源部門辦證綜合窗口公布,接受業主自主選取“聯合測繪”服務機構,并按照“聯合測繪”流程及時間完成三項測量項目的“業主一次委托、機構聯合測繪、成果共享公用”。
附件4:河源市自然資源局“聯合測繪”服務機構安全保密責任書.doc
河源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9月16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