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過期礦業權自行廢止的公告(2022年第一批)
根據《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40號)和《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41號)有關規定,礦業權人逾期不辦理延續登記手續的, 勘查許可證或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現將一批過期自行廢止礦業權予以公告(名單見附件),公告時間:2022年3月15日--3月28日。礦業權自行廢止后,原礦業權人仍應按規定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土地復墾等生態修復義務。
附件:自行廢止礦業權名單(2022年第一批)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