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委托一宗自然資源管理職權事項由燈塔盆地實施的公告
根據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要求,我局已將一宗市級自然資源行政管理職權事項委托由河源市燈塔盆地農高區管理委員會實施,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將授權委托自然資源管理職權事項清單(詳見附件)予以公告,委托期限自2023年2月28日至 2024年2月28日。
特此公告。
附件:河源市自然資源局委托河源市燈塔盆地農高區管理委員會自然資源行政管理職權事項清單
河源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