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近期,我局收到河源美平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平公司”)關于辦理龍光城四期二組團規劃條件核實的申請,經我局核對該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測繪報告及建設現狀,龍光城四期二組團總平面布局及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停車位等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規劃設計條件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要求,但7#8#東側綠地(面積共約453㎡)標高與小區內地臺標高存在高差。我局初審后,要求美平公司繼續完善7#8#東側綠地,美平公司提出該兩處綠地現狀標高與規劃標高差距較大,填土施工條件不足,申請按現狀容缺辦理規劃條件核實。為充分保障業主權益,我局按照相關規定于2023年6月2日至11日對該情況進行了公示,征求相關業主意見。
二、公示收集意見情況
公示期間,通過12345、公示郵箱共收到了6份業主反饋意見,主要內容為:1.目前7#8#東側綠地未能按規劃實施建設的具體原因?2.這樣是否取消了部分地下室建設,減少停車位,影響業主停車?3.現狀地臺標高不一致存在安全隱患。4、綠地調整影響業主景觀體驗。
三、7#8#東側綠地建設情況及標高改變原因
收到業主意見后,我局高度重視,立即召集相關工作人員和建設單位技術人員再次進行現場踏勘。經核實,龍光城四期二組團毗鄰規劃道路風光縱一路,規劃方案確定的小區內地臺標高依據風光縱一路等周邊市政道路規劃標高確定。目前政府尚未完成風光縱一路的建設,其道路建設用地現狀為村民魚塘和果園,現狀標高較龍光城四期二組團小區內地臺設計標高低約10米,且村民魚塘和果園圍墻緊鄰龍光城用地紅線。美平公司在建設過程中已按設計標高進行部分回填,但因堆土過高對村民圍墻、果園、魚塘存在一定影響,因此美平公司回填了約2-3米厚后暫停了回填工作,僅在7#8#樓中間采用了結構挑板以建設小區集中綠地和消防通道。目前7#8#樓東側綠化標高較小區內地臺低約6-7米,現狀已種植草皮和喬木,綠地性質、面積、位置、輪廓未改變。
按照目前現狀條件,7#8#樓東側綠化填土施工作業面不足,尤其是7#樓東側綠地施工車輛進出困難,按原設計標高建設難度較大。
四、意見處理情況
(一)為解決業主反饋問題,保障業主權益,經我局協調,美平公司分近、遠期提出如下完善方案:一是近期在施工條件不足的情況下,由美平公司對7#8#東側綠地進行優化設計,種植喬、灌木等綠植,打造層次豐富的綠化景觀,保障業主良好的景觀體驗;二是美平公司承諾,待政府實施風光縱一路建設,有足夠的施工條件后,將嚴格按原規劃方案實施7#8#東側綠地(見附件1)。目前,我局已督促美平公司按近期方案完成了綠地優化建設工作(見附件2),下來,待建設條件成熟,我局將督促美平公司按承諾完善綠地建設。
(二)經核龍光城四期二組團規劃報建圖紙、測繪報告和現狀建設情況,7#8#東側綠地為回填土綠化,不是地下室頂板綠化,該綠地標高變化未涉及地下室和停車位改變。該項目地下室建設現狀與規劃圖紙一致,未縮小地下室建設范圍,實建停車位987個,較原規劃的965個增加22 個(其中地下增加21個,地面增加l個),未減少小區停車位。
(三)針對小區內、外地臺高差較大的情況,美平公司已沿小區花園外圍設置了高度不低于1.2米的防護欄桿,以保障業主使用安全。
(四)目前美平公司已優化7#8#東側綠地的綠化設計,加大綠化投入,種植多種喬、灌木,以豐富綠化景觀,盡力為業主提供良好的景觀體驗。
特此回復,感謝大家對城市規劃建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附件1:美平公司關于龍光城花園四期二組團7、8號樓花園部分綠地標高不一致的情況說明.pdf
河源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6月16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