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有關要求,近日,省自然資源廳陸續印發韓江、廣東丹霞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等18個省級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實施方案,加上2021年12月印發的鑒江及廣東湛江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等2個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實施方案,至此,全省20個省級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實施方案已全部印發實施(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根據有關工作部署,《實施方案》由省自然資源廳組織編制,在多次組織省級技術承擔單位深入研究,并充分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經商有關市人民政府及省直有關單位同意后,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實施方案》明確了廣東省省級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主要任務(圖1)以及各相關單位的責任分工,并詳細規定了各實施階段的工作內容(圖2)。

圖1 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主要任務

圖2 各實施階段工作內容
下一步,省自然資源廳將有序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在2022年底前完成省級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任務。同時,省自然資源廳也將繼續加強指導廣東省各地開展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督促各市加快制定并以本級人民政府名義印發本地區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方案,明確本級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任務計劃及落實工作經費,并提前謀劃明年工作計劃,逐步實現全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
【通訊員:廳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處 李偉斌】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