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4日)
一、實施背景
近年來,國務院大力推進物流降本增效,以國辦或部門聯合發文形式多次作出部署,每一個文件都要求完善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政策,統籌優化交通安全與通行管控措施。優化改進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就是進一步落實國務院系列部署,助力物流業降本增效、高質量發展。《關于優化和改進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公交管〔2020〕383 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下發以來全國、全省各地深入開展優化城市貨車通行管理措施。并且,結合我市近年交通形勢來看,城市主城區中、重型車輛的通行,依然是交通管理最為復雜的一環,開展城市主城區優化通行的限行措施勢在必行。
為此,我局交警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指導意見”為基礎,充分考慮民生問題的前提下完善了《關于實施河源市區域限行措施的通告》,通告內容按照我市道路交通流量實際狀況采取部分時段的限行措施,限行措施有效解決高峰期擁堵問題,給予中、重型貨車合理的通行時間,保障道路的通行效率。其次,按照“指導意見”要求在開展限行措施的前提下為助力經濟穩定發展,全面放寬限行噸位及對新能源車型一律不限行(僅對中、重型燃油貨車采取限行措施),對冷藏運輸車、群眾搬家等日常需求車輛通行全面放寬通行限制。同時,交警部門對執行應急物資運輸保障的貨運車輛給予優先通行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主城區中、重型貨車限行措施進一步規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主城區道路早、中、晚高峰期通行效率,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環境,統籌平衡城市物流與治污、緩堵、安全的關系,優化改進城市中、重型貨車通行管控等工作,不斷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規范化、精細化、便利化水平。
三、實施時間
2023年5月4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
四、主要措施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通過現場查糾和智能交通設施抓拍等方式,對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依法進行處罰。
因特殊情況需要在限行時間段內進入限行區域的中、重型貨車可到“交管12123”手機APP依照指引申請貨車電子通行碼,公安機關交警部門將依據道路實際狀況進行審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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