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司法局、江東新區政法辦,市律師協會: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市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現將《關于加強新時代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河源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12日
關于加強新時代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
工作的意見
為充分發揮我市村(社區)法律顧問作用,深化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推動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根據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居)法律顧問工作的意見》(司發〔2018〕5號)、省司法廳《關于印發深化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粵司辦〔2021〕194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加強我市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中央關于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和深化律師制度改革部署要求,加強對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的規范和指導,充分發揮法律服務職能作用,促進村(社區)組織民主決策、依法辦事,引導群眾通過合法途徑表達利益訴求,解決矛盾糾紛,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主要目標。通過豐富村(社區)法律顧問(下稱顧問律師)服務內容和方式,激發顧問律師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推進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的提升,推動形成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區)公共事務、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的基層治理新格局。
二、豐富工作內容
(一)強化黨建引領。堅持“黨建+法律顧問”相結合,引領廣大顧問律師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確保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落實好司法部黨組“五點希望”,爭做黨和人民滿意的好律師,鼓勵律師事務所黨組織與村(社區)黨組織結對共建,不斷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實現以黨建促村建、以法治促村治。
(二)拓展服務內容。一是落實“1+6+N”工作體系要求。顧問律師要積極參與基層矛盾糾紛調解,及時疏導、化解矛盾;發揮專業特長,對鎮(街)和村(社區)人民調解員進行常用法律知識培訓。二是落實“1名村(社區)法律顧問+N名法律明白人”行動方案要求。顧問律師駐村服務期間要面向“法律明白人”開展法治講座、法治宣傳活動,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養和依法解決問題的能力。三是加強服務農村“三資”(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工作。顧問律師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農村“三資”管理法律法規專題法治宣傳或講座,司法所組織指導顧問律師通過列席會議、出具法律意見、提供法律咨詢等方式,協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立健全“三資”管理制度,促進農村“三資”規范有序。四是開展好未成年人保護普法工作。顧問律師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未成年人保護專題普法活動,通過進校宣講、普法攤位等方式,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識,護航青少年健康成長。五是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法律服務。顧問律師要積極辦理好涉農法律援助案件、開展好鄉村振興法治課堂、舉辦好涉農法律咨詢等,賦能“百千萬工程”。
三、優化服務方式
(一)現場服務。顧問律師每月至少到村(社區)服務一次,每季度至少舉辦一次法治講座。根據村和社區的實際情況,顧問律師需在村(社區)系統上進行固定排班或靈活排班。縣區司法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建立顧問律師到鎮(街)公共法律服務站值班制度,司法所統籌安排好值班班次、時間。司法所可以在顧問律師進村(社區)開展法律服務前,提前收集需求清單并及時反饋至顧問律師,顧問律師按照清單內容開展針對性的法律服務。司法所可協調村(社區)事務較少的顧問律師到鎮(街)公共法律服務站集中解答法律咨詢,對常住人口較少的鄉村可幾個村聯合舉辦法治講座。顧問律師現場服務時間如遇出庭等特殊事項沖突,應提前與所在村(社區)委員會協商更改服務時間或與同所顧問律師實行AB角制度。顧問律師根據實際情況,將相關的普法宣傳、法律培訓盡量與村(社區)有關會議合并進行。
(二)線上服務。顧問律師應為每一個服務的村(社區)組建一個微信工作群,成員包括村(社區)干部、村(社區)人民調解員、兩代表一委員、村民小組長、網格員、法律明白人等,顧問律師要充分運用村(社區)法律服務微信群、電話、視頻、電子郵件、公眾號、抖音等方式,及時了解社情民意,廣泛收集村(社區)及群眾的法律需求,及時解答法律咨詢,開展線上法治講座。
(三)預約服務。對情況比較復雜、一時難以解答的法律問題,可以與村(居)民預約時間地點,采取電話聯系或實地解答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務。
四、完善工作制度
(一)優化考核制度。縣區司法局可以探索在原有考核基礎上,邀請一定比例的村(社區)干部、村(居)民代表共同參與考核。注重實際效果,要將群眾滿意度納入考核指標。縣區司法局落實好村(社區)法律顧問考核工作,運用好考核結果,對考核優秀的作為優先續聘依據,在“兩代表一委員”推薦中作為優先考慮因素。對連續兩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替換。考核結果納入律師年度考核參考內容。
(二)建立督查機制。縣區司法局要建立督導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進行專項督查,通過隨機檢查、暗訪、交叉檢查、向村(居)民隨機發放調查問卷等方式,掌握了解顧問律師實際服務情況;建立通報制度,定期對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市局適時對全市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三)落實培訓制度。縣區司法局每年要組織轄區內村(社區)聯絡員、司法所長及縣區司法局負責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的人員等進行至少一次業務培訓。市律協配合市局做好村(社區)法律顧問培訓工作。
(四)落實臺賬登記制度。顧問律師應通過工作臺賬等如實記錄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對象、內容和結果,實行一次一記、一事一記、一村一卷,及時做好紙質臺賬記錄和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系統錄入。司法所通過工作日志臺賬管理,督導推動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落實。
五、強化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區司法局要將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落實局領導分片包干制度,對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加大溝通協調力度,切實有效解決。司法所要把服務和配合顧問律師開展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作為一項重要職責,充分發揮好顧問律師與村(社區)之間的橋梁作用,引導村(社區)委員會在經濟、民生和社會管理等重大事項決策時征求顧問律師的法律意見。律師所要對本所律師參與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指定一名合伙人律師負責統籌本所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的相關事務,及時研究解決顧問律師提出的疑難復雜問題。
(二)強化經費保障。縣區司法局要主動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加強與財政部門溝通,落實經費保障,確保顧問律師的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各縣區可結合實際,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公益加補助等多種方式,提高顧問律師補貼。
(三)指導市律協設立工作委員會。市局指導市律協結合我市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實際,及時設立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委員會。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工作座談會,收集顧問律師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制定村(社區)常用法律知識匯編及工作指引。市律協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長辦公會專題研究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
(四)優化人員選配。市局統籌選聘政治素質高、業務過硬、熱心公益法律服務的社會律師擔任村(社區)法律顧問;根據村(社區)數量和律師分布情況,組織全市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參與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制定配置方案,各縣區司法局和律師事務所配合完成。縣區司法局配合分配時,應盡量安排同一律師所的律師在同一鎮(街)或相鄰鎮(街)擔任顧問律師;積極引導本轄區的律師到轄區偏遠、情況復雜的村(社區)擔任法律顧問。每位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村(社區)的數量不得超過5個。縣區司法局要對顧問律師實行動態管理,適時按照“大統籌,小調整”原則,對顧問律師做出合理調整,并將調整情況報市局審核。
(五)營造良好氛圍。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市律協要充分運用傳統媒體和短視頻、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媒體開展廣泛宣傳,及時發現總結、推廣工作中涌現出的好經驗、好做法、好典型,提升社會對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的認同感,為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政策解讀網址:http://www.debanghlw.com/bmjy/hyssfj/tzgg/content/post_6352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