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的改革發展目標,為構建我市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減輕參保人醫療費用負擔,我局擬啟動河源市普惠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項目遴選。保險項目名稱為:市民保(惠民保),按照“自負盈虧、保本微利、公益導向”的原則,建立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有機銜接的普惠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機制,現就遴選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河源市“市民保(惠民保)”產品方案設置以《河源市普惠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承辦機構遴選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詳見附件1)指導范圍進行擬定,各商業保險公司按《方案》要求設計承保方案、履行賠付責任的,申請參與承辦機構遴選。
二、河源市醫療保障局將根據申報的承保方案及材料,按照相關評分標準組織遴選,擇優確定承辦機構。
三、參與遴選的承辦機構要求
(一)應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和營業,并依法持有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頒發的《保險許可證》的商業保險公司,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各類證件齊全(提供保險許可證及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證明文件復印件);
(二)參加本次遴選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未發生重大違約事件(提供書面聲明原件,見附件2);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不需要提供證明材料,遴選小組于遴選當天查詢商業保險公司的信用記錄);
(四)本項目允許總公司授權其地市級分支機構參與本項目遴選,授權書必須明確具體授權事項,包括明確本次遴選的印章(電子印章)、合同簽署及其它商務活動(提供總公司授權書原件),此項資料可在中選后補充;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現場核完退回,復印件各一式兩份);
(二)綜合償付能力報告、風險綜合評級,以2022年第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為依據(一式八份);
(三)政府合作項目,包括廣東省內地市級政府辦重大疾病醫療保險保障類項目(截止2023年12月有效期內,含職工大病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和2022年參與廣東省省級醫保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治理交叉檢查或地市級醫保基金監管領域專項檢查,以項目合同、協議、中標書等為準(一式八份);
(四)網點設置情況,參選商保公司分支機構只允許參評商保分公司、分支機構的納入計算,提供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及保險經營許可證復印件(一式八份),同一集團機構的分支機構不納入計算;
(五)普惠險運營經歷,參選商保(含其總公司、省公司、分公司、分支機構)承辦廣東省內普惠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項目數量,提供中選或中標通知書或與當地政府簽訂的合同復印件;
(六)承保方案(一式八份):包括保費標準、保險待遇、成本盈利率、宣傳等;
(七)成立“市民保(惠民保)”專門管理團隊或管理機構、建立服務工作制度的情況。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公章,按照遴選標準(見附件3)目錄索引與頁面對應裝訂成冊,參加遴選的商業保險公司必須對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并接受河源市醫保局對其中任何資料進行核實的要求。本公告公示期為3天,請于2023年11月3日前報送河源市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和醫藥服務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楊忠瑾,電話:3296366,地址:河源市興源西路15號)。
附件:1.關于印發《河源市普惠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承辦機構遴選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源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