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發展和改革局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部門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主要職能
河源市發展改革局是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宏觀經濟管理的綜合職能部門,承擔規劃計劃編制、宏觀經濟調控、經濟運行監測、價格調控管理、價格監督檢查、產業發展研究、區域協調發展、重大項目規劃、推進項目建設、加強項目稽察、綜合協調節能減排、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籌經濟體制和投融資體制改革等職責。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局(辦)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下屬單位預算。下屬單位具體包括:市重點項目建設服務中心、市產業發展服務中心、市價格成本調查隊以及市發改局價格認證中心等四個事業單位。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局機關內設16個職能科室,直屬管理市重點項目建設服務中心、市產業發展服務中心、市價格成本調查隊以及市發改局價格認證中心等四個事業單位。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共有定編編制70人,其中行政編制49人、后勤服務人員編制7人,事業單位編制14人。2016年末,實有在崗人數(含臨聘人員)76人,其中行政機關在編人員49人,工勤在編人員5人,事業單位在編人員11人,財政統撥臨聘人員11人。機關退休人員2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收入預算1519.26萬元,比上年增加200.63萬元,增長15%,主要原因是年度增加十三五規劃評估等項目及人員經費;支出預算1519.26萬元,比上年增加200.63萬元,增長15%,主要原因是年度增加十三五規劃評估等項目及人員經費。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21.3萬元,比上年減少18.5萬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落實執行“八項規定”嚴格控制車輛及接待經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5萬元,與上年基本保持不變;公務接待費6.3萬元,比上年減少21.5萬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落實執行“八項規定”嚴格控制車輛及接待經費支出。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180.69萬元,比上年減少15.1萬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執行“八項規定”控制經費支出。其中:辦公費51.6萬元,印刷費17.8萬元,郵電費6.4萬元,差旅費17.3萬元,會議費10.2萬元,日常維修費6.2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無,辦公用房取暖費無,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萬元等。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約18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15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3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固定資產總額為395.85萬元,分布構成情況為:通用設備381.59萬元(其中:汽車240.7萬元),專用設備0.93萬元,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13.3萬元。主要實物資產數據情況為:辦公設備、車輛及家私。
六、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2018年本部門已實行項目庫管理,績效目標覆蓋率達到100%,績效評價為優,本部門繼續推進預算績效信息公開的有關工作,細化項目績效。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五、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六、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八、“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信息來源:發展和改革局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