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中共河源市委黨校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八、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中共河源市委黨校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黨政干部培訓教育規劃,開展理論研究與探索,為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二)負責我市處級干部、處級后備干部、科級干部、鄉鎮領導干部的培訓輪訓以及黨的理論骨干的培訓;
(三)負責我市民主黨派、非黨領導干部、黨外知識分子、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和市、縣(區)統戰系統干部的培訓輪訓;
(四)負責對我市縣區黨校工作的業務指導;
(五)負責全市黨政干部繼續教育;
(六)承辦上級黨校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處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下屬單位中共河源市委黨校后勤服務中心預算。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校本部共有行政編制在職35名,財政核撥經費臨聘人員13名,離退休人員16人。
(三)后勤服務中心共有事業編制8名(其中:核撥事業單位編制2名,自籌事業編制6名),合同工124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中共河源市委黨校2018年部門預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收入預算2744.76萬元,比上年增加573.71萬元,增長26.42%,主要原因是校本部的科研工作、市情參閱、信息化維護等項目經費有所增加,后勤服務中心的房租收入、會租收入、餐飲收入大有增加;支出預算2744.76萬元,比上年增加573.71萬元,增長26.42%,主要原因是添置學員宿舍配套設施、西邊小山整治項目追加投資、改造完善學員宿舍、改造升級機房設施等支出增加。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5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接待費2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99.2萬元,比上年增加24.05萬元,增長32%,主要原因是統發工資人數增加,日常公用經費定額標準提高。其中:辦公費30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11萬元,差旅費7.3萬元,會議費1萬元,工會經費8.6萬元,公務接待費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6.2萬元。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30.5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30.5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等。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固定資產1403.12萬元。分布構成情況為:房屋及建筑物1009.13萬元,通用設備227.67萬元,專用設備83.58萬元,交通運輸設備18萬元,圖書文物及陳列品10.22萬元,家具用具及其他類54.52萬元。資產變動情況為:比年初增加38.5萬元。
六、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2018年我校根據市財政局的要求以及《內部控制手冊》的規定,對10萬元以上的項目預算進行績效評價和信息公開,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 政府性基金預算:指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三)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四)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五)運轉性項目支出:指市級部門為履行公共管理職能,必須發生且屬于自身使用的專項性業務工作經費。包括:會議、培訓類項目,課題調研、科研類項目;信息化運維類項目;宣傳活動類項目;執法辦案類項目等。運轉性項目支出一般列入部門預算管理。
(六)事業發展性支出:指市級部門掌握分配的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推動全市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所需的財政資金。包括:專項資金、其他事業發展性支出等,大部分資金為補助市縣支出,少量資金列入部門預算支出。其他事業發展性支出包括部分專門領域(如公共安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農林水等)按照因素法分配(未指定具體使用項目)的一般性或專項轉移支付支出。
(七)非稅收入:指由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和單位依法利用行政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務服務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稅收和政府債務收入以外的財政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罰沒收入、以政府明細接受的捐贈收入、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
信息來源:市委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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