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源市旅游局
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河源市旅游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部門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河源市旅游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河源市旅游局:一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旅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規定草案,并組織實施;二是研究和推進旅游綜合改革,協調旅游安全、旅游應急救援、節假日旅游、紅色旅游工作,引導休閑度假,協調和推動國民旅游休閑計劃實施;三是制定國內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組織河源旅游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負責國內、國際旅游合作與交流事務;四是組織市內旅游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引導旅游業社會投資,引導旅游產品開發和旅游制造業發展,監測旅游經濟運行,負責全市旅游統計;五是申報審批經營國內國際旅游業務的旅行社,組織實施旅行社的年審初審工作,指導和督查旅游飯店及旅游設施的質量規范和管理工作,組織導游年度審核審檢工作;六是協調管理旅游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組織實施旅游區、旅游設施、旅游服務、旅游產品等方面的標準工作,依法負責有關旅游業務的審核、審批工作和出入境旅游管理工作,指導旅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七是組織實施赴港澳臺旅游活動,開展對港澳臺旅游市場推廣工作,承辦赴港澳臺旅游的有關事務和其他與港澳臺旅游合作交流事務;八是制定并組織實施旅游人才規劃,指導旅游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旅游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工作;九是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河源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受理全市旅游質量投訴和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理賠,開展旅游市場檢查,維護旅游市場秩序。
(三)河源市旅游培訓與導游服務中心:承擔對旅游從業人員培訓及社會導游人員的管理。
(四)河源市旅游服務中心:協助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旅游行業管理與質量規范的服務性工作,舉辦各類旅游行業內賽事;為游客提供游覽、住宿、娛樂、交通等咨詢服務;舉辦旅游咨詢宣傳活動。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下屬單位預算。下屬單位具體包括:河源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河源市旅游培訓與導游服務中心、河源市旅游服務中心。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局本部科室共4個,分別是:辦公室、市場監督管理科、產業規劃發展科、市場推廣與信息科。
局機關共有行政編制11名,工勤人員2名,離退休人員11人。局屬單位共有事業編制14名,其中:核撥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編制6名,核撥事業單位編制8名。離退休人員共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收入預算1562.37萬元,比上年增加304.1萬元,增長24.17%,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和項目收入比上年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46.37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1016萬元;支出預算1562.37萬元,比上年增加304.1萬元,增長24.17%,主要原因是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公務交通補助等基本支出和市旅游發展專項資金、創優復核工作經費、廣東省生態旅游示范區建設工作經費等項目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7.5萬元,比上年增加2萬元,增長36.36%,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費和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比上年增加。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5萬元),比上年增加0.5萬元,增長12.5%,主要原因是根據2017年安排執行出差較多的實際情況,預計2018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有所增加;公務接待費3萬元,比上年增加1.5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根據2017年公務接待執行情況,預計2018年公務接待費有所增加。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54.5萬元,比上年增加3.55萬元,增長6.97%,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員增加,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增加。其中:辦公費9.6萬元,印刷費2.2萬元,郵電費3.1萬元,差旅費6.6萬元,工會經費2.5萬元、福利費1.4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5.5萬元,日常維修費1.2萬元,會議費0.8萬元、培訓費1萬元、委托業務費3.5萬元、公務接待費2.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5萬元等。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53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530萬元等。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資產總額95.92萬元,分布構成情況為:庫存現金0.15萬元,財政應返還額度0.02萬元,固定資產95.75萬元,凈資產95.92萬元。主要實物資產數據情況為:公務用車1輛,價值為28.02萬元;電腦、打印設備、空調等通用設備93項,價值為56.18萬元;辦公桌、書柜、沙發等家具用具120項,價值為11.55萬元。資產變動情況為:2017年因公車改革,處置下賬四輛公務用車,價值為75.06萬元。
六、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2018年,本部門推進預算績效信息公開的有關工作情況。
2018年,我局的主要工作目標:爭取2018年接待入市游人次及旅游總收入比2017年分別增長12%,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1.推動旅游產業轉型升級,抓好萬綠生態旅游產業園建設;督促旅游重點項目建設;抓好鄉村旅游、旅游公路等產業融合發展。
2.推進旅游綜合改革,協調旅游安全、旅游應急救援、節假日旅游等工作,引導休閑度假,協調和推動建設全域旅游等工作。
3.組織市內旅游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引導旅游產品開發和旅游制造業發展,監測旅游經濟運行,公開發布全市旅游統計工作及行業信息。
4.鞏固和擴大客源市場,積極組織旅游企業參加國家和省旅游局舉辦的旅游展銷會、交易會,加強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和網絡等新媒體宣傳,加強深莞惠3+2經濟圈、千里客家文化旅游長廊周邊省市旅游區域合作。
5.優化旅游發展環境,加強旅游執法,推進旅游企業轉變發展方式,加強旅游從業人員培訓,加強職業道德、旅游誠信、旅游行風建設,強化旅游安全工作,實現我市旅游安全、健康、可持續發展。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三)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四)運轉性項目支出:指市級部門為履行公共管理職能,必須發生且屬于自身使用的專項性業務工作經費。包括:會議、培訓類項目,課題調研、科研類項目;信息化運維類項目;宣傳活動類項目;執法辦案類項目等。運轉性項目支出一般列入部門預算管理。
(五)公務接待費支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用于接待公務活動(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等)的人員的用餐、住宿等費用。
(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用于支付公務車租用費 、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
信息來源:旅游局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