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河源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第二個五年規劃(2009-2013年)的通知
河府〔2009〕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有關單位:
現將 《河源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第二個五年規劃(2009-2013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09年1月8日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發〔2004〕10號,以下簡稱《綱要》)、《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發 〔2008〕17號,以下簡稱《決定》)、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市縣(區)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見》(粵府〔2007〕85號)和《轉發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決定的通知》(粵府〔2008〕60號),結合我市實際,編制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執政為民,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創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透明度,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二)主要目標。
1、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政府職能進一步到位,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基本建立。
2、科學、民主、依法的行政決策機制和制度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實現法定化,確保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得到落實。
3、制定規范性文件的質量和水平進一步提高,規范性文件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維護法制統一和尊嚴。
4、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基本建立,行政執法文明規范,行政執法責任制得到有效落實,違法行政行為明顯減少。
5、行政監督制度和行政過錯問責制度進一步完善,規范行政權力運行,政府層級監督明顯增強,行政監督效能明顯提高。
6、政府依法應對突發公共危機能力進一步提高,抵御和抗擊各種風險,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明顯增強。
7、社會公民、法人、組織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維權的意識明顯增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明顯提高。
(三)工作任務、分工及計劃完成時間。
1、健全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增強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1)建立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市府辦公室牽頭,市司法局、市法制局配合;2009年3月)。
(2)建立完善公務員錄用、任職法律知識考試制度穴市人事局負責;2010年雪。
2、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增強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合法性。
(1)建立健全行政決策規則和程序制度(市府辦公室牽頭,各有關單位配合;2009年)。
(2)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制度,增強行政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堅持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制度(市府辦公室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監察局配合;2009年)。
(3)建立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將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納入聽證范圍,并按法定程序開展聽證 (市府辦公室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環保局及相關單位配合;2009年3月)。
(4)建立行政首長問責制度和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市府辦公室負責;2009年3月)。
(5)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后評價制度(市府辦公室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法制局、市監察局、市司法局配合;2011年)。
(6)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市法制局組織有關部門;2009年3月)。
3、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提高制度建設質量和水平。
(1)健全規范性文件制定審查制度,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權限和發布程序;建立規范性文件備案制度,加強對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市法制局組織有關部門;2009年)。
(2)建立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和有效期制度。政府及其部門規范性文件要每□2年進行一次清理,確保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時效性(市法制局負責;2009年)。
(3)建立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制度和成本效益分析制度(規范性文件實施機關負責;2013年)。
4、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1)改革行政執法體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理順行政執法體制,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市編辦牽頭,市法制局、市財政局、市監察局配合;2011年)。
(2)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經費保障制度,杜絕行政執法亂罰款、亂收費、亂攤派行為(市財政局牽頭,市人事局、市監察局、市法制局配合;2010年)。
(3)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簡化行政審批環節,規范行政審批程序,強化行政審批監督(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監察局、市法制局配合;2011年)。
(4)建立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制度(各有行政處罰權的部門負責;2009年3月)。
(5)依法核準界定公告行政執法職權(市法制局牽頭,市編辦、市監察局配合;2009年)。
(6)建立健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規范行政執法程序的制度(各有行政執法職權的部門負責;2010年)。
(7)加強行政執法隊伍管理,健全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市法制局負責;2011年)。
(8)建立和完善應對突發公共危機制度和防范化解社會矛盾制度,提高抵御抗擊和應急處置各種風險的能力 (市政府應急辦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2012年)。
5、完善監督機制,強化對行政權力的規范和制約。
(1)建立健全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制度,以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市法制局組織有關部門;2012年)。
(2)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制度 (市府辦公室牽頭,市監察局、市信息產業局配合;2010年)。
(3)建立電子政務行政效能管理程序制度,加快推進“網上并聯審批”和“網上審批監督”工作(市監察局牽頭,市信息產業局、市行政服務中心配合;2009年)。
(4)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和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加強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收費、行政征用、行政確認、行政救助、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賠償、行政補償等行政行為的監督(市法制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監察局、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物價局配合;2012年)。
(5)完善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制度,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市監察局牽頭,市法制局配合;2011年)。
(6)建立依法行政報告制度。每年3月前,下級政府和同級政府所屬各部門要前將本地區、本部門上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情況分別報上級政府法制局和同級政府法制局,由法制局匯總后報同級政府(市法制局牽頭,各部門配合;2009年)。
6、發揮行業、協會、社團、中介組織作用,增強社會自治功能。
(1)建立對社會組織的培育、規范和管理制度,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社團、中介等社會組織的作用(市民政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2012年)。
(2)建立社會法制宣傳教育制度,促進全社會自覺學法守法用法氛圍的形成(市司法局負總責,市農業局負責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市民政局負責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市教育局負責開展“法律進校園”活動,市經貿局、市外經貿局負責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市人事局負責開展“法律進單位”活動;2010年)。
二、采取有力措施,確保依法行政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一)認清形勢,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及其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貫徹實施《綱要》和《決定》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全局性工作,擺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各單位要調整充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組織領導機構和人員,切實加強對這一工作的組織領導。各行政首長是推進依法行政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擔負起責任,對本地區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要親自作出部署,并分工一名副職領導具體抓,保證本地區本部門高標準高質量地做好貫徹落實《綱要》和《決定》的具體工作。
(二)制定規劃,明確部門工作責任。
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工作實際,精心編制貫徹落實《綱要》和《決定》的推進依法行政第二個五年規劃。要確定工作目標,明確時間進度,突出工作重點,分解細化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責任,形成合力,整體推進。上級行政機關應當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導檢查。對貫徹落實《綱要》和《決定》不力的,要嚴肅紀律,予以通報,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突出重點,加強配套制度建設。
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按照粵府〔2007〕85號文要求,解放思想,突出制度建設這一工作重點,創新工作思路,積極探索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的方式和方法。當前,要以新一輪機構改革為契機,突出抓好體制機制和制度創新,重點抓好行政機關學法制度、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制度、行政決策規則和程序制度、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和合法性審查制度、行政首長問責制度、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依法行政報告制度等各項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建設,并狠抓各項制度落實。
(四)采取措施,狠抓各項任務落實。
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切實抓好本地本部門的法律知識學習培訓,學習培訓重點是行政機關自身業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相關的程序法。要組織通讀《綱要》,讀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依法行政二十四字要求。各單位在編制五年規劃的同時,還要制定依法行政年度計劃,并將計劃細化到科(股)室及其工作人員,把每一項任務具體分解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人員,落實依法執法、依法辦事責任,并經常組織力量抓好督查。每年年終要有依法行政工作總結。
(五)健全機制,發揮法制機構作用。
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業務性都很強的工作,需要一支政治思想好、業務能力強,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政府工作隊伍,以策劃組織、協調開展依法行政各項工作。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切實加強法制機構的隊伍建設,為法制機構開展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充分發揮法制機構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顧問作用。各級法制機構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抓緊研究制定本地區、本部門貫徹落實《綱要》和《決定》的五年規劃、年度安排和相關配套措施,在推進本地區、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中,充分發揮統籌規劃、督促檢查、情況研究、協調指導等職能作用。
信息來源:河源日報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