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市長葉梅芬主持召開七屆61次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關于河源市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議題。
會議原則通過了《河源市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根據該辦法,我市將按照“政府主導、封閉運作、有償使用、嚴控風險”原則,由市財政安排資金設立河源市融資專項資金,為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提供貸款轉貸服務,主要用于協助我市轄區內短期資金周轉困難的法人企業按時轉貸,幫助中小微企業及時獲得金融機構轉貸支持,防止和化解中小微企業資金鏈斷裂風險。
辦法明確指出,建立河源市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專項資金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對融資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審議融資專項資金管理的重大事項,協調解決融資專項資金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辦法還明確了合作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條件、職責,明確了業務合作銀行(辦理轉貸貸款手續的銀行)的職責,明確了融資專項資金的適用對象,明確了融資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以及放貸銀行機構的責任。
會議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全省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對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進行深入調研,結合已出臺的“市金融十條”政策對辦法進行不斷修改完善,有效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全力扶持中小微企業健康成長,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穩定金融經濟秩序,為河源建成“示范區”“排頭兵”提供強大動力。同時,相關職能部門要強化融資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嚴格把好審核監督關,確保資金使用合法合規、取得實效。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