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今年3月,省政府印發了《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7〕32號),要求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促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公平可及,使人民群眾的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并要求各地市出臺實施方案。根據省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據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7〕32號)。
三、主要內容
《方案》共五個方面。一是總體要求。堅持“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為突破口;強化醫藥衛生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二是工作目標。分二個階段,到2018年,初步建立與小康社會相適應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到2020年,建立全覆蓋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資金保障體系、藥品安全供應體系、行業監督執法體系,形成五位一體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是主要路徑。以體制改革為抓手,促進醫療、醫藥、醫保“三醫”聯動,形成改革合力,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建立以家庭醫生制度為基礎的分級診療制度,實施統一的臨床路徑和雙向轉診。探索基本醫療保險一體化,深化醫保支付制度改革,建立綜合監管制度,強化全行業監管。四是重點任務。主要內容包括構建城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全面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全面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完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嚴格規范的綜合監管制度、健全可持續的運行保障機制等共八個方面。五是實施步驟及保障措施。六是綜合改革主要指標。
四、征求意見情況
起草單位市衛生計生局已征求并部分采納了29個相關單位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的意見。
五、審查情況
已經市法制局審查(河法函〔2017〕262號),并經七屆17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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