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依據
《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源市促進汽車消費下鄉實施方案的通知》(河府〔2020〕26號)
二、適用對象范圍
河源市農村居民。依據有關部門關于城鎮、鄉村區域的劃分,落戶在我市鄉村區域的居民為本市戶籍農村居民(具體城鄉劃分以國家統計局網站發布的《關于更新全國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的公告》為準,其中“城鄉分類代碼”以2開頭的為鄉村區域)。
三、主要內容
共6點申報事項。
第一點是支持時段。
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第二點是申報條件。
(一)申報對象為:河源市農村居民。依據有關部門關于城鎮、鄉村區域的劃分,落戶在我市鄉村區域的居民為本市戶籍農村居民(具體城鄉劃分以國家統計局網站發布的《關于更新全國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的公告》為準,其中“城鄉分類代碼”以2開頭的為鄉村區域);
(二)在河源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廣東省內汽車生產企業生產的汽車。
(三)汽車車籍落戶河源、并在河源購買汽車保險。
(四)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本資金不予扶持。
第三點是補助標準。
(一)購買1.5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或3.5噸及以下貨車的,每輛車按購車發票價的5%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0元。
(二)購買納入廣東省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的,每輛車補助5000元。
(三)已享受省汽車下鄉專項行動補助政策措施的,不可疊加享受市級補助資金。
第四點是申報材料。
提交《河源市促進汽車消費下鄉補助資金申報表》、車主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及銀行卡復印件、證明購車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等。
第五點是補助申報時間及流程。
(一)申報時間: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8月31日購買汽車的消費者,須于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0月15日提交申報材料。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購買汽車的消費者,須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5日提交申報材料。
(二)申報流程:符合條件的車主將申報紙質材料,按屬地原則報至購車企業(開具發票的企業)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由屬地商務主管部門嚴格按照文件時間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視情況對申報材料向購車企業進行實情抽查,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負責。資料審查和實情抽查均無異議的,在《促進汽車消費下鄉實施方案資金補助申報表》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分別于2020年10月20日和2021年1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2份)報市商務局服貿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市商務局負責組織第三方機構開展補助資金申報材料評審、抽查復核,并視情況對車輛購置合同等原始申報材料開展現場復核,擬定補助明細分配計劃,嚴格按程序進行項目公示、下達項目計劃。
(四)市財政局按照有關管理規定撥付資金。
第六點是其他要求。
(一)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負責審核車主是否屬于申領補助范圍、車輛是否符合申領補助標準,負責統籌落實本轄區內促進汽車消費下鄉實施方案資金補助使用管理工作,自覺接受市商務局、財政局、審計部門等對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并于2021年2月15日前向市商務局報送促進汽車消費下鄉實施方案補助資金使用情況總結(包括資金撥付到位情況、使用情況及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擠占、截留、挪用該補助資金,不得拖延兌付時間,嚴禁騙取補助資金行為的發生,否則將追回或停止撥付補助資金。對違反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征求意見情況
9月9日-17日,市商務局向市財政局、市商務局法律顧問至友律師事務所以及社會公眾征求了意見,均無修改意見。
五、審查情況
已經市司法局審查(HBG-2020-029)。
六、解讀責任單位
文件印發后,由河源市商務局采取文字形式,通過相關媒介載體對外公布,并組織實施。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河源市商務局
2020年9月23日
原文件鏈接地址:http://www.debanghlw.com/zwgk/zcfg/bsgfxwj/content/post_401969.html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