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依據
1.《河源市支持受疫情影響相關商貿服務企業八條措施》(河府〔2020〕9號)
2.《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明確河源市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17條政策意見等5個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河府〔2020〕12號)
3.《河源市商務局關于組織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無接觸配送”服務市級補助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河商務規字〔2020〕2號)
二、適用對象范圍
受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響,注冊地在河源市區(包括源城區、江東新區、高新區,下同)范圍內的大型商場超市和餐飲企業(含分公司)。
三、主要內容
共4點申報事項。
第一點是支持時段。
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9月30日。
第二點是申報時限。
(一)2020年10月15日前,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紙質材料,經企業法人審定簽字并蓋企業公章,按屬地原則報至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
(二)2020年10月20日前,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將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及電子版報市商務局服貿科。
第三點是資金安排。
本次市級“無接觸配送”服務補助資金共安排100萬元,補助標準以此次支持時段核定后的全部訂單總數為依據進行核算,項目資金使用完則停止申報,不再對10月1日以后的“無接觸配送”服務進行補助扶持。如果此次支持時段內項目資金未使用完,則按此次補助標準繼續組織企業自愿申報,以“無接觸配送”服務時間順序進行核準,直至本項目資金使用完為止。
第四點是其他要求。
其他申報條件和要求仍參照《關于組織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無接觸配送”服務市級補助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執行。嚴格按程序下達項目計劃后,本通知和《關于組織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無接觸配送”服務市級補助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在本項目資金使用完后自動失效。
四、征求意見情況
9月7日-16日,市商務局征求了市財政局、我局政策法規科、法律顧問至友律師事務所和社會公眾意見,均未有修改意見。
五、審查情況
已經市司法局審查(HBG-2020-030)。
六、解讀責任單位
文件印發后,由河源市商務局采取文字形式,通過相關媒介載體對外公布,并組織實施。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河源市商務局
2020年9月23日
原文件鏈接地址:http://www.debanghlw.com/zwgk/zcfg/bsgfxwj/content/post_401984.html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