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財法函〔2018〕27號
市教育局:
現就王秋穎代表提出《關于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的建議》(第20180012號),涉及由我局協辦的事項,提出如下協辦意見:
一、關于組織開展教師全員專業發展培訓問題。市財政每年財政年初預算已安排有500萬元師資培訓費,由市教育局作出方案后分配使用,專項用于各項教師培訓項目對口支出。另省財政每年也有下達對此類師資培訓的專項資助資金,用于提升中小學教師教育科研能力等支出,以2017年為例,省財政共下達三次“強師工程”專項資金(分別為粵財教〔2017〕39號、粵財教〔2017〕45號、粵財教〔2017〕56號),共815萬元。
二、關于完善教師榮譽制度,打造年度教師的問題。我市曾經組織開展評選“首席教師”、“年度教師”、“三名工程教師”、“先進教師”、“優秀教師”等教師評選活動,市財政也相應有安排了項目資金支出。對優秀教師作出了表彰及獎勵。
三、對于績效工資制度的改革問題,現有教育辦學實行“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建議應由各縣區教育局開展一次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教師的意見,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報各縣(區)人民政府后審定后,出臺相關改革方案,制定績效考評制度。
2018年6月19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