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河源市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20180114號代表建議的協辦意見
河財法函〔2018〕32號
市交通運輸局:
現就潘建斌代表提出《關于大力發展市區公共交通的建議》(第20180114號),涉及由我局協辦的事項,提出如下協辦意見:
代表們提出加快發展我市市區公共交通的建議較為具體,是我們亟待解決和一貫努力的方向,可依據規劃和我市公交經營需求現狀,按照公交優先發展的原則,給予政策性、傾向性的引導和支持,促進行業加大投入,倡導社會綠色出行氛圍;對代表們建議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完善公交經營虧損、設施投入等長效補貼機制方面,可根據我市的實際,在現有補貼形式的基礎上(現有的補貼政策是,根據公交公司專項申報,對站場站亭用地、新購置車輛、站場搬遷建設、政府指令性新開通冷背線路、中小學生、優撫對象、軍人殘疾人(減)免費乘車、政策性經營虧損等給予補助),增加按公交票價收入的增減進行獎補的激勵形式,來完善公交經營補助長效機制。
2018年6月28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