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財法函〔2018〕68號
尊敬的李文東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關于加快落實南湖中路城市道路建設資金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源城區南湖中路至書房前段的改造工作,源城區政府將該項目納入《市區建成區2016年城市提質擴容實施方案》,工程估算2200萬元。根據《市政府工作會議紀要》(〔2016〕51號)—《關于市區建成區提質項目建設工作會議的紀要》的精神,明確《市區建成區2016年城市提質擴容實施方案》中的“市區34條市政道路、排水排污項目投資預算9590萬元,市、區兩級各承擔50%”,南湖中路至書房前段的改造工程,據了解,該工程起點河源大道,終點濱江大道,全長約1200米,規劃寬度28米,源城區政府目前已完成立項、環評等相關手續,正進行預算評審,并列入2018年市直城市建設項目,計劃2018年內動工建設。
資金撥付方面,市級財政應承擔的市區建成區提質擴容資金撥付情況:2014—2016年,源城區政府向市政府分別報送了源府〔2014〕20號、〔2015〕24號、〔2016〕9號三個市區建成區提質擴容實施方案,共擬實施項目155個,投資總額46996.5萬元,其中市級負擔24580萬元(2014年度項目10000萬元、2015年度項目3080萬元、2016年度項目11500萬元)。至目前市財政已撥付源城區財政15129萬元,2014—2015年市級應承擔資金共計13080萬元,在源城區沒能全面實施完成2014—2015年擬實施項目的情況下,市財政積極籌集資金予以全力支持,足額撥付了市級應承擔的資金;已撥付2016年擬實施的項目資金2049萬元。源城區政府雖沒有報送2016年度擬實施項目的實施情況,但市財政還是在財力極其有限的情況下調劑資金撥付源城區財政。
下一步我們將督促源城區政府盡快實施3個方案中擬實施的沒開工項目,加快工程進度,依法依規組織實施完成市區建成區提質擴容建設改造,我局將視工程進度及工程結算情況作出2016年城市提質擴容實施項目市級未付資金的安排。
2018年7月4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