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類)
河環函〔2018〕406號
葉智勇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我市飲用水源保護力度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飲用水水源保護是一項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的重要工作,切實做好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把以人為本真正落到實處的一項緊迫任務。
現就您的提案內容答復如下:
一、我市飲用水源保護工作情況
目前,我市共劃定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111個,其中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15個(市級1個、縣級14個)、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96個。通過持續加大飲用水源地的執法監管力度,有序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標識、警告和隔離防護設施建設工作,完善飲用水源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嚴厲打擊各種涉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環境違法行為,全力保障我市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水環境質量。近年來的監測數據表明,我市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2016年度、2017年度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結果顯示我市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源達標率為100%。作為粵港地區重要飲用水水源地,新豐江水庫被評為首批5個“中國好水”水源地之一。
近年來,我市高度重視水環境保護特別是東江水質保護工作,多措并舉推進水環境保護。一是黨政同責,高度重視。堅決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持環保優先原則,堅決執行環保“一票否決”制度。市主要領導高度重視水質保護工作,尤其是新豐江水庫等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情況,市委書記丁紅都同志、市長葉梅芬同志多次到東江流域進行現場巡河,對加強水質保護工作提出明確要求。2018年3月16日,分管副市長召開推進新豐江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專題會議;4月10日,市長葉梅芬同志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東江、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有關工作;5月10日,市委書記丁紅都同志到東源縣檢查東江水質保護工作;5月16日,市長葉梅芬同志召開東源縣有關工作情況協調會,研究了關于東源縣東江飲用水源保護區調整的相關工作情況。二是推動水污染防治行動,綜合整治水環境。認真組織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開展了為期三年(2013-2016年)的東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綜合施策整治水環境。三是爭取多方支持,全力保護新豐江水庫水質。成功競得中央5億多元湖泊保護扶持資金,大力實施新豐江水庫生態環保項目。出臺了《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責任分解方案》《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進一步加大新豐江水庫保護力度。四是千方百計融資,加快完善環保設施。全市5縣均采取PPP模式大力推進整縣村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前全市已建成運行污水處理設施32座,合計處理能力35.4萬噸/日,配套污水管網670多公里;建成6個垃圾無害化填埋場,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98.82%,農村生活垃圾有效處理率達94.51%。五是爭取多方支持,建設水源涵養林。將水源涵養林建設和保護納入重點林業工程,與新一輪綠化河源大行動一并推進。全市森林面積達1738萬畝,森林覆蓋率達74.6%;生態公益林面積達1032.5萬畝,占林業用地面積的56.5%,水源涵養和水質保護效益明顯提高。六是堅持點面結合,推進農業農村水環境保護。大力實施《廣東省農村環境保護行動計劃》,持續強化農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農業面源等污染整治。近年來完成了5個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項目,2017年完成了53個村莊整治任務。七是開展一系列的飲用水源保護專項行動,持續加強我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管,切實解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出環境問題,確保群眾飲用水安全。
二、辦理第20180090號重點建議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動
針對您的建議,為繼續加強我市飲用水源保護工作,我市采取了相應措施:
(一)結合專項執法行動,深入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工作。
一是成立機構,明確責任。我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長為指揮長,市國土、環保、住建、交通、水務、農業、旅游等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工作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統籌推進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專項整治工作。印發了《河源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河府辦函〔2018〕44號),明確了責任單位,要求各責任單位依法處理、分類處置、精準施策,積極穩妥解決難點問題。將集中利用2年的時間,通過落實“劃、立、治”三項重點任務,定期開展水質監測,確保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得到保持和改善,努力提高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保障水平。
二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數。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部署,印發了《河源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排查方案》,要求各縣區政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集中式飲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環境保護技術要求》等法律法規要求,對我市13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落實各項環保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了逐個全面檢查,重點檢查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情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立標定界情況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二級保護區內是否存在排污口、違法建設項目、違法網箱養殖等問題,并建立詳細問題清單。從排查情況看,13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均已獲得省政府的批復同意,同時在用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均設立了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
三是抓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劃”、“立”。目前,我市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均有省政府批復文件,均設立了界標標志,制作了矢量邊界,據初步統計,全市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共設立界標245個、交通警示牌15個、宣傳牌32個,建設隔離設施37670米。同時,我市嚴格按照省有關飲用水源保護區調整管理工作的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申報調整預審工作,原則上全市整體系統調整,不再受理個別局部調整。為進一步科學規范劃定我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建設,我市于2017年委托技術單位嚴格按照原環境保護部頒發的《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338-2018)和廣東省《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指引》(DB44/T749-2010)的要求,結合環境現狀調查和相關資料的收集,擬對全市10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進行水源保護區的調整,完成了《河源市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調整可行性研究報告》,目前已報省環保廳組織專家評審。
(二)嚴厲打擊非法采礦,保障飲用水源安全。為保護好市飲用水資源,防止因非法采礦而導致的水污染,全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通過衛片執法檢查、日常巡查與集中整治相結合等方式,不斷加大對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非法開采行為的打擊力度。
一是嚴格落實日常巡查制度。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建立了“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分片包干”的礦產資源執法日常巡查制度,制定了《河源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巡查工作實施辦法》《河源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考核辦法》,對礦產資源實行屬地化、常態化管理,將監管責任重心下移到鎮、村和監管責任人,同時把飲用水源地等作為巡查重點區域,將嚴重污染水質的稀土、陶瓷土非法開采行為進行重點巡查,加大巡查頻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將非法采礦行為發現于初始、制止在萌芽。
二是持續開展集中整治行動。通過年度和季度衛片執法檢查以及日常的動態巡查,持續不間斷地打擊違法占地行為,初步形成了“橫向到底、縱向到邊”的違法占地監管模式。全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充分利用年度和季度衛片執法檢查的礦產圖斑信息,結合日常動態巡查,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對發現的違法采礦行為,尤其是非法偷采稀土的行為,發現一宗、打擊一宗,做到不留盲區和死角,嚴格按照“三不留一毀閉”整治到位,嚴防非法采礦點死灰復燃。
(三)切實抓好畜禽、漁業養殖污染防治,推進落實漁業資源保護。
一是做好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規劃,嚴厲打擊禁養區養殖行為。按照《關于印發河源市畜禽養殖場清理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河府辦〔2016〕39號)要求,市農業局積極配合縣區政府做好禁養區內養殖場清理拆除工作,全面完成清理專業戶以上畜禽養殖場共1609戶,清理畜禽231251頭(只)。2018年,市農業局先后兩次派出督查組深入縣區開展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督查。自2012年起,我市形成了燈光網和攔河網籠發現一起查處一宗的長效管理機制。每年新豐江林業管理局、工商、環保等部門對新豐江庫區等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非法網箱養殖聯合進行打擊清理行動。截至目前,共聯合執法強制拆除庫區7000多個非法養殖的網箱、網袋,有力打擊了庫區非法養殖行為,維護正常的漁業生產秩序和科學健康的生態養殖模式。
二是嚴厲打擊偷捕、強捕等非法捕撈行為。我市東江、新豐江水域自3月1日0時實施珠江禁漁期制度,為防止出現偷捕、強捕等非法捕撈行為,我市各級漁政部門在禁漁區域加大巡查力度。2017年,全市各級漁政部門共出動執法人員2272人次、出動執法船艇568艘次、執法車輛544輛次,拆除燈光網具491張,沒收手背式電魚工具36套,立案查處電魚案件16宗,查扣“三無”船舶7艘,沒收涉漁“三無”船舶7艘。
三是開展漁業增殖放流活動。2017年我市在萬綠湖、東江等流域內舉行了7場次增殖放流行動,共計放流魚苗品種青魚、鳙魚、鰱魚等1102.75萬尾,有效地緩解萬綠湖、東江水域等水中藻類、二氧化碳含量,極大地促進萬綠湖水生生態系統良性循環,對保持萬綠湖水質穩定清潔起到重要作用。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環境保護氛圍。精心策劃,認真組織開展水環境保護專題宣傳活動,利用網站、微博、宣傳欄、報紙、電視、廣播等宣傳平臺,廣泛宣傳水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公眾保護水環境意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盡管我市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擴大戰果。您對加大加強我市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力度提出了很好的建議,下一步,我市將以這個建議的辦理為契機,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對我市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力度。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強化水環境治理。繼續推進水污染防治行動和南粵水更清行動,制定并認真組織實施《河源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8年度方案》,加強新豐江水庫、東江等重點河湖水環境保護,認真實施《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深入推進河長制,大力實施“一河(湖)一策”保護措施,以“河長制”為依托大力推動東江水環境綜合整治。
二是加快完善污水、垃圾處理等環保基礎設施建設。認真組織實施《河源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施方案(2016-2018年)》,督促各縣全力推進PPP模式整縣鎮村污水處理項目建設,不斷完善配套污水管網,2019年底前實現全市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加快推進市污水處理廠二期提標擴容工程。推進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完善農村生活垃圾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和提高垃圾收集處理率,建立水域日常保潔管養體系,加大生活垃圾填埋場管理力度,大幅削減入河面源污染。
三是加強速生桉改造和農藥、化肥及畜禽養殖等農業面源污染整治。開展新一輪綠化河源大行動,按照《河源市桉樹林改造實施方案》,實行“停止新種、依法依規、強化監管、逐步退出”基本思路,到2021年底完成全市重點生態敏感區26.45萬畝桉樹改造。進一步提高農民科學、合理、高效使用農藥化肥的意識,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減輕農藥化肥流失對水體的污染,建立長效巡查機制,防止禁養區畜禽養殖場“回潮”,加快建設限養區和適養區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設施和廢棄物綜合利用設施,全面防治農業面源污染。
四是強化源頭控污及環境執法監管。全面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嚴把建設項目環保審批關,從源頭上控制新污染源的產生,同時盡快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深入貫徹實施環保法、省環保條例及“水十條”,認真貫徹落實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和“雙隨機”抽查制度,依托各項環境執法專項行動,持續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對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并依法嚴懲,確保2020年實現工業污染源持續保持全面達標排放。繼續做好環境應急及環境信訪工作,維護我市水環境安全。做好東江干支流、新豐江水庫和飲用水源、工業園區納污水體水質監測,加強水環境質量預警。健全上下游聯防聯控機制,強化部門聯合執法和邊界聯動執法。
五是深入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環保意識。圍繞水質保護重點工作,聚焦百姓關注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精心策劃環保新聞報道,與群眾形成良好互動。依托電視臺、電臺、報紙、微信公眾號、環境文化宣傳欄等平臺,普及環境科普知識,倡導綠色生活方式,多種形式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飲用水源保護等環保主題宣傳活動,使飲用水源保護工作深入農村,讓廣大群眾充分認識到水源保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通過環保舉報熱線等途徑,鼓勵群眾積極參與,不斷凝聚社會共識,形成保護河湖及飲用水源地的強大合力。
最后,感謝您提出的建議!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市飲用水源保護工作。
特此答復。
河源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6月28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