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衛計案函〔2018〕25號
市環保局:
現將黃春壘、鄭志崇2位代表提出《關于完善我市醫療機構廢物回收處置問題的提案》(第20180120號)提出如下協辦意見:
根據省衛計委等5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粵衛函〔2018〕102號)要求,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提高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全面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建立相應管理制度,落實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切實做到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
1.加強部門溝通協調。我局將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協調,爭取在各縣設置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機構(中轉站)或指定專人負責回收轄區內產生的醫療廢物,統一暫時存放,由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定期回收。探索建立完整的醫療廢物處置體系和長效的保障機制,著力解決對邊遠山區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收集處理問題。
2.加強使用后未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輸液瓶(袋)、醫用可回收玻璃瓶的回收處置工作,通過與中標回收公司溝通協調,在維護中標公司合法權益的情況下,引進加工合作方,提高經濟效益以增設回收點,提高回收能力。
3.加強監督力度。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相關配套文件精神,衛生行政部門督促醫療機構進一步健全醫療廢物管理組織,由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實行分級分層監督管理,做到層層把關。醫療衛生機構必須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要求,制定并落實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及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應急方案等,并明確醫療廢物管理相關部門及人員的工作職責。
河源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8月6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